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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政办〔2020〕8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西政〔2021〕1号规定,继续保留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海西州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州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海西州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实施意见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青海省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实施意见》 ( 青政办〔2019〕93号)要求,为加快我州体育竞技表演产业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州委总体部署,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力促文旅深度融合,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促进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与多元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生活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到2025年,体育竞赛表演产业规模达到2亿元。初步建立产品丰富、结构合理、基础扎实、发展均衡的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体系;积极建设体育赛事城市(镇),打造1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竞赛表演品牌,推出1项具有较大知名度的国际品牌赛事、2项国家赛事,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体育竞赛表演企业。


二、主要任务


(一)丰富赛事活动,打造品牌赛事


1.精心打造丝绸之路品牌赛事。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创新赛事运行机制,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化运营模式,提升八百里流沙徒步越野赛、激情穿越柴达木汽车摩托车拉力赛、瀚海骑士柴达木山地自行车积分挑战赛、山地越野跑、篮球、羽毛球、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等赛事的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做大做强现有体育赛事,精心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丝绸之路体育品牌赛事,支持体育竞赛表演组织机构与国内、国际体育组织建立合作机制,促进国内、国际品牌赛事与城市良性互动、共赢发展。


2.大力扶持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在全州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在海西”等群众体育活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力量参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探索社会组织承办竞赛活动的新途径,创新办赛模式,提高全民参与程度。鼓励加强体育赛事品牌创新,打造“一地一品牌”“一行业一品牌”,大力开展自行车、武术、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拔河、赛马、摔跤、射箭、冰雪、户外和汽车摩托车运动等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赛事活动。完善各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培养青少年运动技能,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组织开展青少年校园体育赛事活动。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一批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融合发展残疾人体育竞赛活动,培养、发展优秀残疾人体育人才,组织参加省内外体育赛事。


3.积极承办国内省内知名品牌赛事。依托海西州独特的自然资源,利用职业赛事影响力及市场,在职业赛事季前、季后主动承办国内、省内专项赛事邀请赛,聘请专业运动员和赛事运营人才,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营造职业赛事环境,培育、发展职业赛事。组建户外徒步、汽摩、青少年足球、篮球俱乐部,推动教练员、运动员向专业化发展,充分发挥俱乐部作用推动我州专业赛事发展。加大青少年体育赛事投入,承办青少年足球、篮球等项目赛事,加强与兄弟省市的合作,健全完善“请进来、送出去”培养体系。


4.积极培育鼓励社会个体投入冰雪体育项目。引导鼓励扶持社会资本进入冰雪体育项目,建设冰雪体育项目设施,开发冰雪体育产品,提供冰雪体育项目服务。进一步拓宽冰雪体育项目融资渠道。逐步推行“青少年上冰雪”和“校园冰雪”计划,提高冰雪项目在青少年群体中的普及度和参与度。


(二)培育市场主体,优化市场环境


5.支持企业发展。扶持和培育有自主品牌、比较优势、竞争实力、专业化程度高的赛事运营企业,培育各类中小微体育竞赛表演企业。支持健身服务实体连锁经营,重点扶持发展体育培训、策划、咨询等领域的中小微体育企业。利用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孵化培育创新型体育企业,努力形成新的产业业态和经济增长点。推动体育社会组织社会化、实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其市场主体作用。加快培育体育产业行业协会和体育中介组织等各类体育社会组织,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支持各类体育竞赛表演运营机构参与行业管理、提供服务。建立赛事运作体系,构建赛事策划、运营、服务、营销、推广产业链,形成吃、住、行、购、游配套支撑体系,延伸赛事利润链条,扩大赛事带动效应。


6.鼓励创业创新。支持大众创业,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置体育竞赛、体育产业专业和课程,探索“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发挥行业协会带动作用,加大教练员、裁判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支持退役运动员、大学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等积极参与体育竞赛表演创业。建立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创新创业教育服务平台和体育竞赛表演人才库。建立体育赛事志愿者团队和等级评定制度。


7.促进体育消费。推进“赛事+”模式,以热点赛事为依托,促进体育竞赛表演与文化、旅游、教育、商贸、农业、互联网、康养等产业跨界融合发展,鼓励承办赛事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提升赛事消费意愿。支持对现有体育场馆进行升级改造,盘活场馆资源,提高使用效益。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快推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研究制定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服务的办法,支持各级各类体育组织及机构提供多元化的体育产品和服务。


8.引导体育消费理念。全面落实全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倡导每天锻炼1小时,创新健身活动形式,引导广大群众爱好健身锻炼,掌握1项以上体育技能,形成体育消费习惯。以足球、篮球、乒乓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和冰雪运动赛事为重点,加大体育消费向赛事消费的倾斜力度,吸引更多群众观看体育赛事。鼓励各类媒体播出体育赛事节目,普及运动项目文化和观赛礼仪,充分利用各类社交平台促进消费者互动交流,提升体育消费意愿,强化消费意识培养,引导体育竞赛观赏。发展健身休闲消费,形成新的消费热点。优化消费环境,健全赛事门票市场化机制,依法严查、打击倒卖门票等违法行为。优化彩票品种结构,健全风险控制措施,引导彩民理性购彩。


(三)优化产业布局,打造发展平台


9.培育产业品牌。鼓励企业赞助体育赛事,开发体育无形资产。壮大体育竞赛表演企业主体,打造广告、印刷、健身服务等市场营销创新运营平台,积极培育竞赛产业品牌。利用交通体系、文化旅游、餐饮娱乐等基础服务设施,推动竞赛产业品牌化发展,延伸体育竞赛产业链条。争取国家、省上对我州体育小镇建设支持力度,以体育项目为载体,以健康养生为目标,结合旅游、疗养等方式大力发展康体型小镇培育。


10.健全标准体系。对我州群众参与面广、发展速度较快的自行车运动、山地户外运动、汽车摩托车运动等体育竞赛表演活动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残疾人体育赛事,研究制定办赛指南、服务规范和参赛指引等标准,明确体育赛事开展的基本条件、规则、程序和各环节责任部门。支持州内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修订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我州实际的体育竞赛表演标准体系。


11.构建交流平台。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及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支持,加强与相邻省市的联系沟通,大力开展以汽摩、自行车、足球、篮球、赛马、射箭、摔跤等项目为重点的体育竞赛表演交流活动,广泛传播海西体育文化,对外讲好海西体育故事。


12.发展竞赛表演产业。鼓励扶持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企业为主体,旅游、交通、餐饮等为支撑,广告、印刷、现场服务等为配套的产业主体。鼓励企业举办商业性体育比赛,推动产品和技术创新,形成行业配套、产业联动、运行规范的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服务体系。大力倡导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发展体育培训俱乐部和体育培训营地,举办体育冬、夏令营,拓展和延伸体育培训,扶持培育体育竞赛表演产业链条。引导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器材弓箭制作,枸杞,藜麦等特色产品作为运动食品拓展企业制造业务,结合体育服务升级开拓市场,打造产品品牌,通过管理输出、连锁经营等方式,推进新型转播技术、安全监控技术、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提升赛事报名、赛事转播、媒体报道、交流互动、赛事参与等综合服务水平。


13.促进体育竞赛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依托我州民族体育赛事丰富的文化内涵,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海西地方特点,体现海西文化的品牌赛事,持续挖掘少数民族特色活动,推广赛马、赛牦牛、射箭、博克、背嘎、押加等民间传统项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产品开发,传播体育文化,支持举办各类体育展会、表演赛、联谊赛、邀请赛等,做到体育赛事进景区、进乡(镇)村。打造汽车摩托车、户外徒步、汽摩等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项目、精品赛事,开发运动休闲体验游、品牌赛事观摩游、景区度假康体游、极限挑战探险游、高原民俗体育游等,加强体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内部协调配合机制,成立发展竞赛表演产业领导小组,抓紧制定具体政策配套文件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规范有序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深化改革创新,转变工作方式,加强监督评估,提供精准服务,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落到实处。


(二)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和部门自由裁量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对于举办商业性和群众性赛事相关的审批事项,相关部门不得要求赛事主办方提交体育部门的审批材料。对确需保留的安全许可以及道路、空域、水域、无线电使用等行政审批事项,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建立覆盖体育竞赛表演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和参赛人员的行业信用体系,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加强赛风赛纪、反兴奋剂工作,坚持公平竞赛,树立良好赛风。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的约束机制。


(三)完善相关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推动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与资本市场对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充分运用彩票公益金、基金、债券、产业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以资助、贴息等方式对相关项目给予必要资助。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强对财政资金投入产出效益的评估、检测和考核。


(四)强化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权投资、项目贷款、产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体育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在国家允许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或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积极推进银体融合,探索开发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


(五)落实税费政策。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和其他体育企业、体育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学校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居民使用价格执行,其他体育服务企业按一般工业价格执行。


(六)给予用地支持。在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发展用地供应,居住区在规划建设时应按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配套体育健身设施用地,对公共体育设施、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保障。对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或改变其功能、用途的体育场(馆)等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经批准拆除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按照规划要求择地重建,一般不得小于原有规模。迁建工作应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迁建所需费用由造成迁建的单位承担。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场(馆)等,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在用地方面给予支持。


(七)加强人才保障。依托省上相关高等院校、州职业技术学院、群众体育指导服务中心(体校)等,多渠道培养培训经营管理专业人才。努力在赛事筹划、运营管理等方面完善专业体育人才队伍。鼓励体育教师、退役运动员和有体育训练经历的人员从事竞赛表演产业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对群众竞赛表演活动的服务和引领作用。


本实施意见从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1日。



附件:分工安排表

附件

《海西州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实施意见》分工安排表

主要任务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丰富赛事活动,打造品牌赛事

1.精心打造丝绸之路品牌赛事。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创新赛事运行机制,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化运营模式,提升畅跑柴达木、八百里流沙徒步越野赛、激情穿越柴达木汽车摩托车拉力赛、瀚海骑士柴达木山地自行车积分挑战赛、篮球、羽毛球、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等赛事的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做大做强现有体育赛事,精心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丝绸之路体育品牌赛事,支持体育竞赛表演组织机构与国内、国际体育组织建立合作机制,促进国内、国际品牌赛事与城市良性互动、共赢发展。

州文旅局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外事办

2.大力扶持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在全州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在海西”等群众体育活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力量参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探索社会组织承办竞赛活动的新途径,创新办赛模式,提高全民参与程度。鼓励加强体育赛事品牌创新,打造“一地一品牌”“一行业一品牌”,大力开展自行车、武术、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拔河、赛马、摔跤、射箭、冰雪、户外和汽车摩托车运动等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赛事活动。完善各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培养青少年运动技能,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组织开展青少年校园体育赛事活动。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一批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融合发展残疾人体育竞赛活动,培养、发展优秀残疾人体育人才,组织参加省内外体育赛事。

州文旅局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教育局,州残联

3.积极承办国内省内知名品牌赛事。依托海西州独特的自然资源,利用职业赛事影响力及市场,在职业赛事季前、季后主动承办国内、省内专项赛事邀请赛,聘请专业运动员和赛事运营人才,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营造职业赛事环境,培育、发展职业赛事。组建户外徒步、汽摩、青少年足球、篮球俱乐部,推动教练员、运动员向专业化发展,充分发挥俱乐部作用推动我州专业赛事发展。加大青少年体育赛事投入,承办青少年足球、篮球等项目赛事,加强与兄弟省市的合作,健全完善“请进来、送出去”培养体系。

州文旅局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

4.积极培育鼓励社会个体投入冰雪体育项目。引导鼓励扶持社会资本进入冰雪体育项目,建设冰雪体育项目设施,开发冰雪体育产品,提供冰雪体育项目服务。进一步拓宽冰雪体育项目融资渠道。逐步推行“青少年上冰雪”和“校园冰雪”计划,提高冰雪项目在青少年群体中的普及度和参与度。

州文旅局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财政局

二、培育市场主体,优化市场环境

5.支持企业发展。扶持和培育有自主品牌、比较优势、竞争实力、专业化程度高的赛事运营企业,培育各类中小微体育竞赛表演企业。支持健身服务实体连锁经营,重点扶持发展体育培训、策划、咨询等领域的中小微体育企业。利用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孵化培育创新型体育企业,努力形成新的产业业态和经济增长点。推动体育社会组织社会化、实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其市场主体作用。加快培育体育产业行业协会和体育中介组织等各类体育社会组织,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支持各类体育竞赛表演运营机构参与行业管理、提供服务。建立赛事运作体系,构建赛事策划、运营、服务、营销、推广产业链,形成吃、住、行、购、游、娱配套支撑体系,延伸赛事利润链条,扩大赛事带动效应。

州文旅局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发改委、州国资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市监局、州商务局、州人社局

6.鼓励创业创新。支持大众创业,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置体育竞赛、体育产业专业和课程,探索“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发挥行业协会带动作用,加大教练员、裁判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支持退役运动员、大学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等积极参与体育竞赛表演创业。建立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创新创业教育服务平台和体育竞赛表演人才库。建立体育赛事志愿者团队和等级评定制度。

州文旅局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人社局,团州委

7.促进体育消费。推进“赛事+”模式,以热点赛事为依托,促进体育竞赛表演与文化、旅游、教育、商贸、农业、互联网、研学等产业跨界融合发展,鼓励承办赛事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提升赛事消费意愿。支持对现有体育场馆进行升级改造,盘活场馆资源,提高使用效益。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快推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研究制定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服务的办法,支持各级各类体育组织及机构提供多元化的体育产品和服务。

州文旅局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市监局、州商务局、州农牧局

8.引导体育消费理念。全面落实全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倡导每天锻炼1小时,创新健身活动形式,引导广大群众爱好健身锻炼,掌握1项以上体育技能,形成体育消费习惯。以足球、篮球、乒乓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和冰雪运动赛事为重点,加大体育消费向赛事消费的倾斜力度,吸引更多群众观看体育赛事。鼓励各类媒体播出体育赛事节目,普及运动项目文化和观赛礼仪,充分利用各类社交平台促进消费者互动交流,提升体育消费意愿,强化消费意识培养,引导体育竞赛观赏。发展健身休闲消费,形成新的消费热点。优化消费环境,健全赛事门票市场化机制,依法严查、打击倒卖门票等违法行为。优化彩票品种结构,健全风险控制措施,引导彩民理性购彩。

州文旅局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公安局、州市监局

三、优化产业布局,打造发展平台。

9.培育产业品牌。鼓励企业赞助体育赛事,开发体育无形资产。壮大体育竞赛表演企业主体,打造广告、印刷、健身服务等市场营销创新运营平台,积极培育竞赛产业品牌。利用交通体系、文化旅游、餐饮娱乐等基础服务设施,推动竞赛产业品牌化发展,延伸体育竞赛产业链条。争取国家、省上对我州体育小镇建设支持力度,以体育项目为载体,以健康养生为目标,结合旅游、疗养等方式大力发展康体型小镇培育。

州文旅局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交通局

10.健全标准体系。对我州群众参与面广、发展速度较快的山地户外运动、汽车摩托车运动等体育竞赛表演活动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残疾人体育赛事,研究制定办赛指南、服务规范和参赛指引等标准,明确体育赛事开展的基本条件、规则、程序和各环节责任部门。支持州内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修订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我州实际的体育竞赛表演标准体系。

州文旅局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市监局

11.构建交流平台。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及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支持,加强与相邻省市的联系沟通,大力开展以汽摩、自行车、足球、篮球、赛马、射箭、摔跤等项目为重点的体育竞赛表演交流活动,广泛传播海西体育文化,对外讲好海西体育故事。

州文旅局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商务局,州外事办

12.发展竞赛表演产业。鼓励扶持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企业为主体,旅游、交通、餐饮等为支撑,广告、印刷、现场服务等为配套的产业主体。鼓励企业举办商业性体育比赛,推动产品和技术创新,形成行业配套、产业联动、运行规范的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服务体系。大力倡导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发展体育培训俱乐部和体育培训营地,举办体育冬、夏令营,拓展和延伸体育培训,扶持培育体育竞赛表演产业链条。引导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器材弓箭制作,枸杞,藜麦等特色产品作为运动食品拓展企业制造业务,结合体育服务升级开拓市场,打造产品品牌,通过管理输出、连锁经营等方式,推进新型转播技术、安全监控技术、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提升赛事报名、赛事转播、媒体报道、交流互动、赛事参与等综合服务水平。

州文旅局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农牧局、州市监局

13.促进体育竞赛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依托我州民族体育赛事丰富的文化内涵,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海西地方特点,体现海西文化的品牌赛事,持续挖掘少数民族特色活动,推广赛马、赛牦牛、射箭、博克、背嘎、押加等民间传统项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产品开发,传播体育文化,支持举办各类体育产业展会、表演赛、联谊赛、邀请赛等,做到体育赛事进景区、进乡(镇)村。打造汽车摩托车、户外徒步等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项目、精品赛事,开发运动休闲体验游、品牌赛事观摩游、景区度假康体游、极限挑战探险游、高原民俗体育游等,加强体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州文旅局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教育局、州民宗委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政府,大柴旦行委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内部协调配合机制,成立发展竞赛表演产业领导小组,抓紧制定具体政策配套文件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规范有序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深化改革创新,转变工作方式,加强监督评估,提供精准服务,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落到实处。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

州直各有关单位

2.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和部门自由裁量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对于举办商业性和群众性赛事相关的审批事项,相关部门不得要求赛事主办方提交体育部门的审批材料。对确需保留的安全许可以及道路、空域、水域、无线电使用等行政审批事项,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建立覆盖体育竞赛表演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和参赛人员的行业信用体系,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加强赛风赛纪、反兴奋剂工作,坚持公平竞赛,树立良好赛风。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的约束机制。

州文旅局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市监局

3.完善相关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推动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与资本市场对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充分运用彩票公益金、基金、债券、产业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以资助、贴息等方式对相关项目给予必要资助。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强对财政资金投入产出效益的评估、检测和考核。

州财政局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发改委、州国资委、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文旅局,州金融办,州税务局

4.强化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权投资、项目贷款、产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体育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在国家允许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或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积极推进银体融合,探索开发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

州金融办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发改委、州国资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文旅局,州税务局,人行海西中心支行、州银保监分局

5.落实税费政策。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和其他体育企业、体育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学校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居民使用价格执行,其他体育服务企业按一般工业价格执行。

州发改委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国资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文旅局

6.给予用地支持。在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发展用地供应,居住区在规划建设时应按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配套体育健身设施用地,对公共体育设施、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保障。对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或改变其功能、用途的体育场(馆)等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经批准拆除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按照规划要求择地重建,一般不得小于原有规模。迁建工作应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迁建所需费用由造成迁建的单位承担。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场(馆)等,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在用地方面给予支持。

州自然资源局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国资委、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文旅局

7.加强人才保障。依托省上相关高等院校、州职业技术学院、群众体育指导服务中心(体校)等,多渠道培养培训经营管理专业人才。努力在赛事筹划、运营管理等方面完善专业体育人才队伍。鼓励体育教师、退役运动员和有体育训练经历的人员从事竞赛表演产业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对群众竞赛表演活动的服务和引领作用。

州文旅局、州教育局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团州委


来源: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