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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潍政办发〔2014〕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继续有效部分)》 ( 潍政发〔2018〕14号规定,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3.08.29

USHUI.NET®提示:根据《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 潍政发〔2023〕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2日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13〕9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 ( 鲁政办发〔2013〕35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以下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第三条 政府购买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应当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放开公共服务市场准入,改革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和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资源,构建多方参与、形式多样的政府购买服务格局。
第五条 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原则。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合理界定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项目,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
(二)注重绩效原则。强化绩效理念,坚持精打细算,明确权利义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公开透明原则。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购买主体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的项目及内容,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
(四)市场优先原则。坚持与事业单位改革相衔接,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放开市场准入,凡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有效解决公共服务产品短缺、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加快形成公共服务提供新机制。

第二章 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
第六条 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是指市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务。
第七条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包括在民政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
(三)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机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资格。
(六)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
第八条 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事项以及司法审判、行政行为等不适合向社会力量购买,以及不属于政府职能的服务项目外,下列事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交由社会力量承担。
(一)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本养老服务、优抚安置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基本公共安全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服务三农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二)社会管理服务事项。区划地名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社区事务、社工服务、法律援助、慈善救济、公益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共公益宣传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
(三)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行业职业资格认定、处理行业投诉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
(四)技术服务事项。科研、行业规划、行业规范、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资产评估、检验检疫检测、监测服务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
(五)政府履职所需的辅助性事项。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监督、评估、绩效评价、工程服务、项目评审、咨询、技术业务培训、审计服务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
(六)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
第九条 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府转变职能要求、政府中心工作及财力水平等因素,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和本办法规定的购买服务范围,及时调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逐步纳入目录中。

第四章 购买程序与方式
第十条 购买主体应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年度预算安排、本单位工作实际等因素,编制年度购买服务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审批。
第十一条 政府购买服务原则上按照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和政府采购的程序、方式组织实施。
(一)对已列入年度预算的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购买主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实施;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除单笔金额较小的项目外,均应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实施。
(二)对经市委、市政府决策的临时事项,可采取先确定承接主体,再根据购买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确定预算额度的方式。
第十二条 通过以上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后,购买主体应及时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范围、标的、数量、质量要求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严禁转包行为。购买主体应将合同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 根据现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购买主体购买服务所需资金从其部门预算资金或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对经市委、市政府决策的临时事项,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专项研究确定购买服务资金规模和来源。
第十四条 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支付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对已列入年度预算的事项,由各购买主体按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进行支付,或由各购买主体依据购买服务合同,直接支付给承接主体,从年度预算安排的资金中列支。
(二)对经市委、市政府决策的临时事项,购买主体应在项目实施前,按照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确定资金来源和数额,按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直接支付。

第六章 组织保障
第十五条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要求,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民政、工商管理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一)财政部门牵头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指导各类购买主体依法开展购买服务工作,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制订政府转移职能目录,明确政府职能转移事项。
(三)民政、工商管理以及行业主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纳入年检、年度报告、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核实社会组织的资质及相关条件,向购买主体提供社会组织名录。
(四)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五)购买主体负责购买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对承接主体提供的服务进行跟踪监督,在项目完成后组织考核评估和验收,并按财政部门要求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第十六条 购买主体应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项目的服务标准、购买预算、评价方法和服务要求等内容,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 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范围包括购买主体购买服务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以及承接主体服务绩效两个方面。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及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购买主体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应加强对购买服务的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罚、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退出机制,对不能严格履行合同或绩效评价不合格的承接主体,责令其进行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应按约定及时终止合同;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的承接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4年2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2月21日。

附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代码/

目录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6类)

57款)

317项)

A

基本公共
服务事项

A19

A01

基本公共
教育类

A0101

公共教育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A0102

公共教育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

A0103

公共教育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

A0104

公共教育成果质量评估

A0105

公共教育成果交流与推广

A0106

全市性学生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A0107

其他政府委托的教育服务

A02

劳动就业
服务类

A0201

劳动就业规划、就业服务规划、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A0202

就业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社区就业援助“一对一”帮扶、就业服务专题活动、数字化就业社区建设

A0203

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建设、运行和维护服务

A0204

就业和失业信息的收集与统计分析

A0205

农村劳动力转移辅助性工作

A0206

政府组织的就业培训、岗位提升培训、创业培训

A0207

技能培训项目第三方监督、技能培训项目第三方考评验收

A0208

创业型城市、街道(乡镇)、社区创建第三方评估

A0209

劳动力资源调查和统计

A0210

全市统一的公益性就业(社保)电话咨询服务

A0211

其他政府委托的公共就业服务

A03

人才服务类

A0301

政府委托的人才信息收集统计分析

A0302

高层次人才引进配套服务

A0303

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人才交流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A0304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及公益性招聘活动

A0305

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服务辅助性管理工作

A0306

公益性网上人才服务信息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

A0307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A0308

其他政府委托的公共人才服务

A04

社会保险类

A0401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

A0402

社会保险稽核服务

A0403

社会保险类法律事务服务

A0404

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

A0405

其他政府委托的社会保险类服务

A05

社会救助类

A0501

社会救助政策研究、规划、咨询、宣传服务

A0502

社会救助对象的信息收集、核实

A0503

社会救助信息系统、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及维护

A0504

社会救助的组织与实施等辅助性工作(包括医疗救助、心理咨询、群众转移安置、救助款物管理等)

A0505

公办救助机构监管的辅助性工作

A0506

政府组织的群众性应急救助培训

A0507

政府开展的社会救助专业人才培训

A0508

其他政府委托的社会救助服务

A06

社会福利类

A0601

社会福利政策研究、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

A0602

公办社会福利设施管理与维护服务

A0603

社会福利服务对象信息收集等辅助性动态管理工作

A0604

社会福利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

A0605

政府委托的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等专业资质岗位的职业培训

A0606

遗体运送、火化和绿色安葬等基本殡葬服务;殡仪引导、为逝者亲属提供心理咨询和情感疏导辅助性服务

A0607

婚姻登记业务咨询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A0608

为社区居民提供公益便民利民社区服务

A0609

其他政府委托的社会福利服务

A07

基本养老
服务类

A0701

基本养老政策研究、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

A0702

公办养老设施管理与维护服务

A0703

基本养老信息收集、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等管理工作

A0704

养老服务和服务机构评估、老年人身体状况的评估

A0705

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培训

A0706

公益性养老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A0707

其他政府委托的基本养老服务

A08

优抚安置
服务类

A0801

优抚安置政策研究、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

A0802

残疾军人辅具改造服务

A0803

优抚安置设施维护服务

A0804

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A0805

优抚安置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

A0806

其他政府委托的优抚安置服务

A09

基本医疗
卫生类

A0901

基本医疗卫生规划、政策、法规、标准研究、咨询、宣传服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

A0902

政府组织的基本医疗卫生信息采集、发布辅助性工作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A0903

政府组织的群众健康检查服务

A0904

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辅助性工作

A0905

对灾害事故实施紧急医学救援的辅助性工作

A0906

政府组织的重大疾病预防辅助性工作

A0907

公共卫生状况的评估

A0908

公共医疗卫生知识普及与推广

A0909

公共医疗卫生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A0910

政府组织的公共医疗卫生交流合作

A0911

公共医疗卫生成果推广应用

A0912

食品安全标准规划、研究咨询及宣传

A0913

其他政府委托的医疗卫生服务

A10

人口和计划
生育服务类

A1001

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研究、影视宣传制作服务

A1002

为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技术服务

A1003

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A1004

其他政府委托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

A11

基本住房
保障类

A1101

保障性住房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A1102

保障性住房对象资格信息采集与管理辅助性工作

A1103

保障性住房信息(房源信息等)征集与发布等辅助性服务

A1104

保障性住房使用监督的辅助性工作

A1105

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服务

A1106

其他政府委托的住房保障服务

A12

公共文化类

A1201

公共文化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A1202

公共文化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

A1203

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传播

A1204

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服务

A1205

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艺演出

A1206

政府组织的公益性艺术品创作

A1207

政府组织的文化交流合作与推广

A1208

文物保护的辅助性工作

A1209

政府组织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A1210

其他政府委托的文化服务

A13

公共体育类

A1301

公共体育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A1302

公共体育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服务

A1303

公共体育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

A1304

公共体育运动竞赛组织与实施

A1305

政府组织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A1306

政府组织的体育职业技能再培训

A1307

政府组织的国民体质测试及指导服务

A1308

其他政府委托的体育类服务事项

A14

基本公共
安全服务

A1401

公共安全政策研究、宣传辅助服务

A1402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辅助服务

A1403

社会治安辅助服务

A1404

交通安全辅助服务

A1405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维护管理辅助服务

A1406

校园安全辅助服务和校车服务

A1407

其他政府委托的基本公共安全服务

A15

残疾人基本
公共服务类

A1501

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A1502

残疾人专职干事(委员)公益岗位

A1503

残疾人康复、托养(照料)服务

A1504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及其项目的第三方评估

A1505

针对残疾人的职业心理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适应评估

A1506

公益性助残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A1507

残疾人信息收集、统计分析等辅助性工作

A1508

其他政府委托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A16

环境保护类

A1601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A1602

政府组织的资源环境评估服务

A1603

政府组织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教育、培训

A1604

政府组织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考核、监督检查

A1605

政府委托的资源节约监测及公共环境监测设施建设

A1606

生态环境事故鉴定辅助性工作

A1607

政府组织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成果推广

A1608

其他政府委托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服务

A17

交通运输类

A1701

交通运输规划和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A1702

政府组织的交通运输人才培训

A1703

政府委托的公共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

A1704

政府委托的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服务

A1705

其他政府委托的交通运输服务

A18

服务三农类

A1801

三农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A1802

农产品供需、价格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咨询服务

A1803

政府委托的服务三农项目实施与管理

A1804

政府委托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服务

A1805

政府组织的农民种养技能培训及指导

A1806

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管理的辅助性工作

A1807

农业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评估

A1808

政府组织的三农灾害性救助辅助性工作

A1809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A1810

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辅助性工作

A1811

其他政府委托的服务三农事项

A19

其他

其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B

社会管理
服务事项

B12

B01


区划地名
管理类

B0101

区划界线地名管理政策、规划研究及宣传服务

B0102

地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维护管理

B0103

行政区域界线界桩设置与管理维护

B0104

其他政府委托的区划地名界线管理服务

B02

社会组织
管理类


B0201

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政策研究、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

B0202

社会组织发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

B0203

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

B0204

政府开展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培训

B0205



社会组织孵化、评估

B0206

其他政府委托的社会组织管理服务

B03

社区事务类

B0301

社区管理服务政策研究、规划及宣传服务

B0302

政府委托的社区调查、社区管理服务信息收集

B0303

政府委托的扶老助残、困难群体服务、未成年人教育、外来人口管理、心理疏导与慰藉等社区服务项目组织与实施

B0304

政府委托的社区人才培训

B0305

政府委托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类

B0306

退休人员社区管理和服务

B0307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文体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B0308

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

B0309

其他政府委托的社区服务

B04

社工服务类

B0401

社工服务规划和政策研究服务

B0402

政府组织的社工人才的培养

B0403

政府委托社工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

B0404

社会工作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

B0405

社工队伍监督管理的辅助性工作

B0406

其他政府委托的社工服务

B05

法律援助类

B0501

法律援助规划及政策研究服务

B0502

政府委托的法律援助项目的实施服务

B0503

法律援助政策宣传与咨询

B0504

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设及维护

B0505

法律援助对象情况信息收集等辅助性动态管理工作

B0506

政府委托的法律援助人才的培训

B0507

其他政府委托的法律援助服务

B06

慈善救济类

B0601

慈善救济的引导政策研究服务

B0602

慈善救济监管及服务

B0603

政府委托的慈善救济组织与实施

B0604

政府委托的慈善公益宣传

B0605

捐助站辅助性服务工作

B0606

政府实施的慈善救济项目评估和对慈善组织评估

B0607

其他政府委托的慈善救济服务

B07

公益服务类

B0701

政府举办的公益服务的组织实施辅助性工作

B0702

公益项目的策划和组织

B0703

公益服务绩效评价

B0704

其他政府委托的公益服务

B08

人民调解类

B0801

人民调解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B0802

人民调解服务辅助性工作

B0803

政府组织的人民调解队伍培训

B0804

其他政府委托的人民调解服务

B09

社区矫正类

B0901

社区矫正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B0902

政府设立的社区矫正中心的维护与管理服务

B0903

政府委托的矫正项目实施与日常管理

B0904

被矫正人员信息的收集等辅助性工作

B0905

政府委托的矫正工作队伍的日常管理及培训

B0906

社区矫正政策的宣传和咨询

B0907

被矫正人员就业指导与推荐

B0908

政府委托的矫正人员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B0909

其他政府委托的社区矫正服务

B10

安置帮教类

B1001

安置帮教政策的宣传和咨询

B1002

安置帮教队伍的建设与培训

B1003

政府委托的安置帮教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包括职业技能、就业、心理咨询等指导)

B1004

其他政府委托的安置帮教事项

B11

公共公益
宣传类

B1101

政策法规宣传等辅助性工作

B1102

公共宣传、公益性宣传规划研究

B1103

政府举办的专题公益宣传活动的其他辅助性服务

B1104

政府宣传人才队伍的培训

B1105

宣传效果评估

B1106

其他政府委托的宣传服务

B12

其他

其他政府社会管理事务服务事项

C

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

C3

C01

行业、职业
资格认定类

C0101

行业从业资格标准和政策研究服务

C0102

政府组织的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服务

C0103

行业准入技术标准制定辅助性工作

C0104

从业资格认定纠纷的技术服务及调解处理

C0105

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核、行业准入条件审核

C0106

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资格认定和准入辅助性工作

C02

处理行业
投诉类

C0201

行业管理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C0202

政府设立的行业投诉举报热线、网站平台的维护和申诉受理服务(包括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民营企业、政府采购、销售彩票、消费者、产品质量)

C0203

政府委托开展的行业投诉数据统计与分析服务

C0204

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投诉处理服务

C03

其他

其他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

D

技术服务
事项

D9

D01

科研类

D0101

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D0102

基础性科学技术研究、咨询、信息检索及成果转化服务

D0103

基础性科学人才再培训

D0104

政府组织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

D0105

科研能力管理与评估

D0106

政府组织的科研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

D0107

科普知识的普及与推广

D0108

其他政府委托的科研服务

D02

行业规划类

D0201

政府组织的行业布局等总体规划研究服务

D0202

政府委托的专项性规划的研究

D0203

政府委托的行业规划评估服务

D0204

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规划服务

D03

行业规范类

D0301

政府组织的行业规范研究服务

D0302

政府开展的行业规范评估

D0303

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规范服务

D04

行业调查类

D0401

政府组织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查

D0402

政府组织的经营状况调查

D0403

政府组织的社会诚信度调查

D0404

政府组织的服务满意度调查

D0405

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情况调查

D0406

政府组织的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调查

D0407

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调查服务

D05

行业统计
分析类

D0501

行业统计指标研究、制订等辅助性工作

D0502

政府组织的发展评估

D0503

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D06

资产评估类

D0601

政府因资产转让、拍卖和税费征缴而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

D0602

其他政府委托的资产评估服务

D07

检验/检疫/
检测类

D070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D0702

产品强制检验辅助性工作

D0703

强制性卫生检疫辅助性工作

D0704

区域性防范疫情开展的动植物检疫辅助性工作

D0705

强制性动植物检疫辅助性工作

D0706

其他政府委托的检验、检疫、检测服务

D08

监测服务类

D0801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工作

D0802

自然环境监测辅助服务

D0803

社会管理监测辅助服务

D0804

经济运行监测辅助性工作

D0805

公共医疗卫生监测

D0806

社会发展监测

D0807

其他政府委托的监测服务

D09

其他

其他技术服务事项

E

政府履职
所需辅助性事项

E13

E01

法律服务类

E0101

行政诉讼代理应诉法律服务

E0102

政府法律顾问服务

E0103

政府法律咨询服务

E0104

政府非诉讼法律代理服务(含文书和证明)

E0105

行政调解辅助性工作

E0106

司法救助辅助性工作

E0107

其他政府委托的法律服务

E02

课题研究类

E0201

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通用课题研究

E0202

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性课题研究

E0203

其他政府委托的课题研究服务

E03

政策(立法)
调研、草拟、
论证类

E0301

立法机关的公共政策调研、草拟、论证等的辅助性工作

E0302

行政机关的公共政策调研、草拟、论证等的辅助性工作

E0303

司法机关的公共政策调研、草拟、论证等的辅助性工作

E0304

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政策调研、草拟、论证等的辅助性工作

E0305

其他政府委托的调研、草拟、论证工作

E04

会议、经贸
活动和展览
服务类

E0401

会场布置、人员接送等辅助性工作及服务

E0402

经贸活动、展览活动的组织、策划等辅助性工作及服务

E0403

展览活动组展设计和实施

E0404

经贸活动项目对接、汇总和跟踪服务

E0405

其他政府委托的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

E05

监督类

E0501

人大监督的政策性技术性监督辅助工作

E0502

行政监督的政策性技术性监督辅助工作

E0503

司法监督的政策性技术性监督辅助工作

E0504

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监督的政策性技术性监督辅助工作

E0505

重大事项的第三方监督

E0506

其他政府委托的政策性技术性监督辅助工作

E06

评估类

E0601

行政政策的决策风险、实施效果等政策评估服务

E0602

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重大民生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等项目评估服务

E0603

自然灾害及重大社会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评估服务

E0604

其他政府委托的评估服务

E07

绩效评价类

E0701

政策实施绩效评价辅助性工作

E0702

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辅助性工作

E0703

政府行政效能绩效评价辅助性工作

E0704

其他政府委托的绩效评价服务

E08

工程服务类

E0801

公共工程规划

E0802

公共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草拟辅助性工作

E0803

公共工程安全监管辅助性工作

E0804

公共工程的概(预)、结(决)算审核工作

E0805

公共工程评价

E0806

其他政府委托的公共工程管理服务

E09

项目评审类

E0901

公共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等专家评审服务

E0902

政府资金申报的专家评审服务

E0903

政府设立奖项的专家评审服务

E0904

重大事项第三方评审服务

E0905

其他政府委托的评审服务

E10

咨询类

E1001

立法咨询

E1002

司法咨询

E1003

行政咨询

E1004

其他政府委托的咨询服务

E11

技术业务
培训类

E1101

政府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E1102

其他政府委托的技术业务培训服务

E12

审计服务类

E1201

因审计力量不足聘请审计人员服务

E1202

重大事项第三方审计服务

E1203

其他政府委托的审计服务

E13

其他

政府履职所需其他辅助性服务

F

其他事项

其他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事项

其他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事项


来源:潍坊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