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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金融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落实见效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金融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落实见效的通知
酒政办发〔202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驻酒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金融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甘政办发〔2021〕35号)精神,有效对接全省和全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及重点任务安排,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通知》中金融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六条”措施任务细化分解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对照省上提出的“十六条”金融助力措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和“富民兴陇走前列、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两大增长极、培育四大增长点”的总体目标,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金融工具,疏通金融政策传导机制,通过资金全过程参与、政策全周期支持和服务全链条保障,切实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靠实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责任单位要根据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把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工作措施,从细从实抓好落实,确保各项重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逐条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办法,逐项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全力落实的责任机制。强化协调对接,及时对照目标任务进行梳理排查,对目标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定期开展跟踪调度,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配合部门要服从大局、服务大局,主动配合牵头责任单位出主意、想办法,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加快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查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完善落实责任体系和工作任务清单台账,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组织相关单位加大督查力度,各牵头单位要按季度将推进落实进展予以汇总,于季末报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将每半年听取一次总体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对目标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实行“挂牌督办”,限期督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失职、不作为、慢作为、打折扣、搞变通、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要严肃问责,确保全面完成市政府分解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金融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任务分解表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附件

《金融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任务分解表

重点目标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一、加大有效信贷支持

  1

  充分发挥银行机构信贷供给主渠道作用,加大有效信贷投放,确保当年信贷投放不低于上年水平。

  酒泉银保监分局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

  鼓励银行机构积极争取总行信贷政策和资源倾斜,调整完善信贷准入标准,优化信贷结构,推动新增贷款投向实体经济。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

  酒泉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3

  充分发挥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扶贫再贷款予以展期,适当扩大支农再贷款使用范围,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合理增长。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

  酒泉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4

  加快建立完善再贷款资金使用的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为扩大央行资金使用创造条件。

  市财政局、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

  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5

  严格落实我市制定出台的《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发展改革与创新业绩监测评价办法》、《财政性资金存放竞争性存放实施办法》评价激励作用,健全完善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的资源配置与授信倾斜,有效增加实体经济信贷投放总量。

  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酒泉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努力降低融资成本

  6

  严格落实收费减免政策要求,清理不合理收费和违规转嫁成本、变相增加综合融资成本行为。

  酒泉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重点目标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二、努力降低融资成本

  7

  进一步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规范存款利率,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促进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

  酒泉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8

  保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落实好对脱贫人口、创业就业困难群体贷款的贴息政策。

  市财政局

  酒泉银保监分局、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市人社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9

  健全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金规模,鼓励扩大担保放大倍数,将普惠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市政府金融办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

  10

  制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尽职免责政策措施,担保贷款发生风险后要按合同约定依规分担损失、及时进行代偿。

  市政府金融办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

  11

  用足用好省金控集团公司发起设立的企业转贷应急基金。探索设立我市企业转贷应急基金。

  市政府金融办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优化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能

  12

  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工具,按照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不断扩大信用贷款规模,持续增加首贷户,力争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首贷户不低于上年水平。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酒泉银保监分局

  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13

  落实“两增”目标,将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作为投放重点,努力实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

  酒泉银保监分局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不断加强对制造业金融支持

  25

  强化发改、工信、金融等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探索建立产融信息对接合作平台,促进产业政策信息、企业生产经营信息、金融产品信息交流共享,对制造业部分重点行业建立企业“白名单”,为金融机构落实差异化的信贷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市政府金融办

  市发改委、市政府国资委、市工信局、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酒泉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6

  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单列制造业贷款额度、合理安排授信期限等方式,不断加大对制造业“三化”改造升级和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的中长期金融支持,力争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酒泉银保监分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7

  推动建立互利共赢的银企关系,调整优化企业负债结构。

  市政府金融办

  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酒泉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六、加快发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

  28

  支持产业链核心企业通过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签发供应链票据,用好再贴现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对产业链小微企业的票据进行贴现。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

  酒泉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9

  建立全市金融重点支持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名单,支持核心企业提高融资能力,畅通和稳定上下游产业链条。支持企业通过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应收账款抵质押融资。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

  酒泉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30

  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银企直连或使用第三方平台,为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

  酒泉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六、加快发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

  31

  鼓励保险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积极发展贸易信用保险。做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工作。

  酒泉银保监分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保险业金融机构

 七、有效满足基础设施项目融资需求

  32

  通过“债贷组合”等方式有效满足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领域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需求。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酒泉银保监分局、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33

  通过“甘肃信易贷”平台及时发布重大项目清单及建设进展信息,加强“政银企”常态化对接,切实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市发改委

  市政府金融办、酒泉银保监分局、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34

  对基础设施领域在建项目,在依法合规和切实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继续保障融资;对有一定收益或稳定盈利模式的在建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市发改委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酒泉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35

  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在建项目提供融资。

  市发改委

  酒泉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七、有效满足基础设施项目融资需求

  36

  有效盘活存量资产,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酒泉银保监分局、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37

  支持各地通过发行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筹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本金。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酒泉银保监分局、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38

  金融机构采取必要风险缓释措施,在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融资项目具备明确还款来源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

  市财政局

  市政府金融办、酒泉银保监分局、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39

  支持转型中的融资平台公司和转型后市场化运作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承接政府公益性项目,实行市场化经营、自负盈亏,地方政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酒泉银保监分局、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八、积极做好各类园区金融服务

  40

  围绕园区产业定位,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制定精准度高、匹配度强的差别化融资措施,重点支持园区建设和入园企业厂房、生产线、研发、物流等生产性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园区产业承载力。

  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酒泉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41

  有条件的园区要积极搭建驻园企业信息公开平台,加强“银园”“银企”合作对接。

  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局、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酒泉银保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八、积极做好各类园区金融服务

  42

  落实好“资金池”“园保贷”“创业担保贷”“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等政策,为园区企业提供便利化信贷支持。

  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酒泉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担保公司

  43

  探索对优质园区资产统一包装打捆,通过债券等方式实现融资。

  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44

  探索建立返乡入乡创业园区,鼓励通过“银保担”合作、供应链金融、设立绿色通道等方式为园区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酒泉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担保公司

 九、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45

  围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向绿色领域倾斜配置金融资源,加强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领域的支持力度,稳步提高绿色贷款比重,力争实现绿色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

  酒泉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46

  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探索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

  市发改委

  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酒泉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47

  建立完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

  市生态环境局

  酒泉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保险业金融机构


 九、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48

  用好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促进绿色产业发展。

  市发改委

  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49

  支持各县(市、区)积极借鉴兰州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经验,探索开展绿色项目经营权、收益权及环境权益、土地权益等抵质押融资模式创新,推动金融科技赋能绿色金融发展,积累试点经验后在全市推广。

  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酒泉银保监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50

  结合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探索以环境权益为载体的绿色金融产品以及生态资源资本化实现路径,拓宽祁连山保护区生态保护融资渠道。

  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市生态环境局、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酒泉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十、强化科技创新金融扶持

  51

  积极对接科技企业融资省级风险补偿机制,重点支持核产业、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有色冶金、高端炭素、新材料等领域发展壮大。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酒泉银保监分局、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52

  对掌握“专精特新”技术,特别是在“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中发挥作用的企业,尽快建立企业名单,量身定做金融服务方案。

  市科技局

  市政府金融办、酒泉银保监分局、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十、强化科技创新金融扶持

  53

  创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险、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和中小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等保险产品,强化科技保险保障功能。

  酒泉银保监分局

  市科技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保险业金融机构

  54

  积极对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大力培育我市新兴产业。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55

  鼓励金融机构加快推进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建设。

  酒泉银保监分局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56

  优化科创企业信贷流程,探索将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高管、研发等关键岗位人才信息作为授信评审要素,创新开展科技企业优惠利率中长期信贷模式,力争专利质押融资实现年度质押融资金额、质押项目数增长30%。

  市科技局、酒泉银保监分局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十一、充分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

  57

  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完善企业培育机制,推动企业上市融资。

  市政府金融办

  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58

  支持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可转债、优先股等方式优化融资结构。

  市政府金融办

  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59

  支持暂未达到上市标准的成长型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

  市政府金融办

  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60

  支持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在甘肃股权交易中心设立的“专精特新板”进场挂牌融资。

  市政府金融办

  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十一、充分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

  61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挂牌融资企业、发债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奖励,并对绿色债、中小企业集合债等提供增信、贴息或风险补偿。

  市财政局

  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62

  对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私募可转债的市内中小微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给予适当贴息补助。

  市财政局

  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63

  完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加强市场化运营,科学管理严格考核,充分发挥现有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

  市财政局

  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64

  支持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公司以引进战略投资伙伴、PPP模式、以债转股、争取国家政策等多种方式开展融资,增强资本募集能力。积极推进市经投集团公司发行10亿元中期票据,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

  市交通局、市国资委

  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

 十二、发挥保险保障和资金融通功能

  65

  加强“一县一品”农业保险产品开发,持续扩大“农业+保险+期货”等农业保险品种,积极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酒泉银保监分局、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保险业金融机构

  66

  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开展大灾保险试点。

  酒泉银保监分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保险业金融机构

  67

  推动完善“政银保”三方合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保费给予补贴。

  市财政局

  市政府金融办、酒泉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保险业金融机构

  68

  引导保险机构参与智慧城市、金融服务平台和数字经济平台建设。

  酒泉银保监分局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保险业金融机构


 十二、发挥保险保障和资金融通功能

  69

  积极搭建平台,引导保险资金与市内重点项目加强融资对接,鼓励保险资金参股甘肃高新企业。

  市发改委

  酒泉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保险业金融机构

 十三、规范发展金融新业态

  70

  积极引入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效发挥其收购处置不良资产、帮助企业脱困和转型升级、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作用。

  市政府金融办

  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71

  规范发展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开展业务创新,为实体经济提供资金融通便利。

  市政府金融办

  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有关金融机构

  72

  鼓励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降低贷款利率,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市政府金融办

  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有关金融机构

 十四、优化提升消费领域金融服务

  73

  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消费领域设立特色专营机构,创新消费金融产品,推动消费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合理确定消费信贷利率水平。

  酒泉银保监分局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74

  改进支付服务,优化信用环境,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建立完善消费领域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风险识别、预警和防范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

  酒泉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十五、积极做好涉外经济金融服务

  75

  加快推进货物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酒泉市中心支局

  市商务局、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酒泉银保监分局、酒泉海关,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十五、积极做好涉外经济金融服务

  76

  支持保税区和自贸试验区申建等重点开放区域和平台建设,助推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发展。

  市商务局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酒泉市中心支局、酒泉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酒泉海关,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77

  支持跨境资本投资便利化,支持外资企业自主选择借用外债模式。

  国家外汇管理局酒泉市中心支局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酒泉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78

  允许非投资性外资企业依法合规新设子公司或并购境内其他企业。

  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79

  支持“走出去”企业以境外资产和股权等权益为抵押获得贷款。

  市商务局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酒泉市中心支局、酒泉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80

  持续优化人民币跨境使用金融服务,大力推进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酒泉市中心支局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酒泉银保监分局、市商务局、酒泉海关,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十六、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81

  充分发挥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和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

  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酒泉银保监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酒泉市中心支局、市公安局


 十六、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82

  鼓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与金融机构平等协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缓释到期债务风险。

  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酒泉银保监分局

  83

  加大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打击力度,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市公安局

  酒泉银保监分局、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84

  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提升“诚信甘肃”建设水平。

  市发改委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酒泉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85

  按季度对各县(市、区)中小微企业区域融资环境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县(市、区)政府考核,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所属部门考核。

  市政府金融办

  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86

  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监控,加强核心企业信用风险防控,防范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风险,严格防控虚假交易和重复融资风险。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

  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酒泉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国家外汇管理局酒泉市中心支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87

  加快推进高风险地区和高风险机构的风险处置化解工作,制定风险化解处置具体方案及时间表,加强工作督导问责,切实推动全市风险化解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

  市政府金融办、市公安局、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酒泉银保监分局


来源:酒泉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