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社局关于印发促进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1 年3 月 17 日 潍人社字【2021】21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引导劳动力和人才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根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5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若干措施的通知》 (
鲁人社字〔2020〕168号)精神,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强制度服务创新,激发流动活力
(一)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促进职业流动。根据公务员招录部署要求,适当降低重点扶持区域基层单位公务员招录门槛。根据《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方案》,明确重点扶持县(市、区)可视情况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必要时可降低开考比例,对长期留人难的岗位可面向当地户籍、生源或者在当地长期工作的人员招录;适当降低重点扶持区域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门槛,可结合实际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必要时可降低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深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域“放管服”改革,县市区(开发区)和实行自主组织招聘的市直部门(单位)均实行年度方案备案制度,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在备案的年度公开招聘方案内自主决定招聘时间和批次,按照公开招聘政策规定自主组织实施。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事流程,加强公开招聘事中事后监管。(联系科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电话:878920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8096772) 落实《潍坊市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管理使用办法》,建立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专户,用于市直满编超编的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同)和总体超编、满编县市区的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使用计划原则上每年集中申报一次,随当年用编进人计划一起申报,当年有效。因重大项目实施、重点领域保障等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可随时向市委编办提出申请。(联系科室:市委编办政策法规科,电话:8789704)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管理,2021年年底前,在充分竞争领域的市属二、三级企业全面推开,鼓励县级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到2022年全市各级国有企业控股子公司全面推行。选取6家左右市属企业权属企业,建立规范的职业经理人制度。(联系科室: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电话:8095943)
(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区域流动。全面实行电子报到证,制定就业手续办理指南,并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办理水平,简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网上签约流程,实现“秒办”服务,实行凭电子报到证网上办理就业手续,实现“网办”服务,为毕业生区域内流动提供便利。(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电话:8091301;市教育局惠民中心,电话:8080953,市教育局人事人才科,电话:8080953)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全面启用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统一经办平台和网办平台。加快建设数字化档案和基础信息资源库,逐步实现档案转递线上申请、异地通办。(联系科室: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科,电话:8875297)贯彻落实市政府《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统一部署,推进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落实。完善信息系统,提升电子化办公水平,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简化省内企业职工跨市转移操作流程,拓宽转移政策宣传途径,便于群众更加了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电话:8096790:市社会保险中心,电话:8102800)制定《潍坊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重点工作实施计划》、《关于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施范围的通知》;制定潍坊市异地就医定点医院接入工作台账,并确定接入医院名单及相应接入时间,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建立周调度,月统计工作调度制度,实现异地住院联网乡镇(街道)全覆盖。(市医保中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科,8097235)
(三)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有序流动。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更好发挥市场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和促进就业创业中的作用。实施产业园建设、骨干企业培育、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促进产业园提质增效。对批准建设国家级产业园的,市里给予每家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批准建设省级产业园的,市里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批准建设市级产业园的,给予每家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补贴。评选一批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和领军人才,符合条件的领军人才纳入人才扶持政策体系。认定一批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和领军人才,符合条件的领军人才纳入人才扶持政策体系。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查处对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及时查处各类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对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肃查处,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电话:809676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电话:8513297;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电话:8096501)
二、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拓宽流动空间
(四)完善评价制度,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发展通道。畅通职称申报渠道,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鼓励开发区根据特色专业人才实际需求,探索开展特色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组建相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加强对特色专业职称评审的业务指导服务,满足特色人才发展需求。在教育、卫生、农业、工程、统计系列落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制度,全面执行相应系列的基层职称评价指导标准;2021年,制定出台《潍坊市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市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业)职称评审;落实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署要求,在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开展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进一步推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8096769;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电话:18905368990;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科,8789753;市统计局人事科,电话8090856:市科技局组织人事科,电话:8091372)组织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评价,严格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按规定要求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按规定要求完成职业资格考核鉴定机构的备案工作。指导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进一步加快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对符合自主评价条件的企业进行自主评价备案;明确企业自主评价备案的属地管理,统筹规划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总体布局和整体规划;积极推进技能人才第三方评价工作,为不具备自主评价的企业和社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评价服务。组织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进一步推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积极为劳动者提供技能评价服务,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按规定要求完成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点遴选工作;针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初高中毕业生未就业、院校学生等就业困难群体,大力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制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推进计划,落实每月调度、每季度进展通报。(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8096769;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电话:8538653)落实省人社厅《
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我市具体工作细节和业务办理流程。将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和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纳入贯通范围。(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809677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8096769)在自主评价企业设立特级技师等级(岗位),按规定要求兑现正高级工程师待遇,加强对本辖区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监管和质量督导;落实技工院校学生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联系科室: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电话:8538653)
(五)强化引才聚才,拓宽优秀人才来潍通道。鼓励企业到省外海外设立协同创新中心、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就地揽才用才,对全职聘用人才享受在潍人才相关政策。用人单位在省外科技创新资源和人才资源集聚城市设立的研发中心,并全职聘用的高层次外国人才等同于在潍工作,申报省级重点外国人才工程可享受省内人才同等待遇。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申报省级重点外国人才工程,全力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扶持。落实《
潍坊市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
》,用人单位在市外设立的研发中心全职聘用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在国(境)外建立的研发基地、开放实验室、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全职聘用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视同在我市全职工作、享受同等待遇,可申报省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享受全额个人奖励。(联系科室: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电话:8789315;市科技局国际人才交流中心,电话:8096828;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办,电话:8096827)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才,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办理科技型企业登记注册时,允许使用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作为身份证明,不再提交公证认证文件,与中国籍公民持居民身份证办理企业登记享受同等待遇。(联系科室:市市场监管局外资企业登记科,电话:8095806)统筹线上线下两种方式,依托省“海洽会智慧云平台”,广泛宣传推介我市系列岗位需求,打造我市“才聚鸢都”系列品牌活动。(联系科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办,电话:8096827;市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电话:8096820)落实省“博士后英才汇聚计划”,加大博士后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吸引博士后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办,电话:8096827)积极参加“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大力拓展“才聚鸢都”引才品牌内涵,促进人才工作站作用发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云对接”等方式,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来潍坊就业创业。(联系科室: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电话:8226475)推进实施“惠才卡找人”,将优秀经营企业家人才、在市外入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的潍坊籍高层次人才以及在市外入选国家级、省级及区域性中心城市重点人才工程并到潍坊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纳入“鸢都惠才卡”服务范围。(联系科室:市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电话:8096820)
(六)加强教育培训,拓宽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加快构建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办学长效机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混合制、股份制等多种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支持职业院校积极承担国家“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制度试点,争取2021年承担1+X证书制度试点的中职学校达14所,引导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内容等多方面促进课证融通深入、有效实施,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对接企业及技工院校,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搭建桥梁做好服务。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支持产教融合促进技工教育发展相关政策,充分利用“潍坊市技工教育联盟”,按照“政府引导、平等自愿、优势互补、骨干带动、多元办学、互利共赢”的建设原则,充分发挥其作用,全面提升精准服务,切实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全方位提升技能人才培养实力。(联系科室:市教育局高教职教科,电话:809634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8096779)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行“互联网十职业技能培训”,紧扣产业转型升级和劳动者发展需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2019-2021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8.5万人次以上。谋划开展基地遴选,建立健全培训基地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机构准入退出机制,明确培训计划,严格培训过程,压实培训责任,加强培训监管,确保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任务保质保量完成,2021年起,每年培训1000人。(联系科室: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科,电话:821339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8096779)
三、健全兜底保障机制,维护流动权益
(七)完善扶贫长效机制,促进贫困群体向上流动。严格落实动态监测和即时帮扶机制。根据《潍坊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即时发现即时帮扶机制的意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即时帮扶机制的通知》、《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即时帮扶工作标准和程序的通知》要求,对收入相对较低的户开展动态监测,对收入相对较低且有致贫风险和返贫风险的户,及时按标准和程序识别认定为即时帮扶人口,开展即时帮扶,用动态监测和即时帮扶机制确保全市不出现新的致贫人口和返贫人口。(联系科室:市扶贫开发办宣传统计组,联系电话:8789722)公益性岗位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倾斜。由政府部门主导开发公益性质的就业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加大对贫困人口技能培训的力度。根据贫困人口的实际需求,组织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进行技能培训,逐步提升贫困人口就业的市场竞争力,增加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市扶贫开发办行业社会组,联系电话:8789723)加强组织遴选。进一步放宽视野,拓展遴选范围,从“两委”成员、种养大户、返乡创业人员、小微企业主等人员中遴选一批有潜力的、有社会责任感的致富能手,加以培育。简化遴选程序,对有带动享受政策脱贫人口增收意愿的,村“两委”或第一书记可直接推荐,经乡镇审核,县级备案即纳入培育对象。精心组织培育。把创业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纳入各级帮扶培训计划,确保每名创业致富带头人至少接受1次集中系统培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创业致富带头人和脱贫人口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帮扶意愿较高、预期带动人数较多的致富带头人,可优先承租经营当地产业扶贫项目。产业发展比较集中的县(市、区),可推行“产业跨村育、能人跨村带”等模式,引导创业致富带头人以产业为载体,为更多脱贫人口提供技术、资金、信息、市场等方面的服务,实现创业致富带头人产业发展和脱贫人口增收双赢。统筹政策支持。落实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和贴息,富民生产贷、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贴息以及农业保险费补贴等政策,协调解决创业致富带头人产业发展资金需求。(市扶贫开发办金融合作组,联系电话:8789721)
(八)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困难学生起点公平。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通过创建一批乡村温馨校园、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强镇筑基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等措施,实施教研员联系包靠农村学校制度,持续开展教研精准帮扶,加大体育美育教研力度,开展艺体送教下乡、小学生“乡土文化”培育工程,开展信息化教学试点工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优化教与学方式,推进线上教育教学工作,持续推进编程教育、人工智能常识教育,助力乡村教育振兴;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促进优质师资均衡配置;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受教育权利,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联系科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