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0年12月22日)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1年9月1日)》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等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规定,延长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USHUI.NET®提示:根据《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截至2022年6月)》规定,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部署安排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的通知》 ( 鲁人社规〔2018〕1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落实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扶贫政策范围
就业扶贫政策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未依法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未脱贫或脱贫未脱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就业扶贫工作措施
(一)鼓励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对就业扶贫车间、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工作代替脱产技能培训,时间30天以上),工作期间实际收入超过当年省定扶贫线标准的,按照当地初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补贴,不与其他形式的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单独建立台账进行管理统计。
(二)鼓励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就业。外市贫困劳动力与生产经营主体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稳定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