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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创建国家级自贸协定出口实施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创建国家级自贸协定出口实施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潍政办字〔2017〕8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文件的通知》 ( 潍政发〔2020〕19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潍坊市创建国家级自贸协定出口实施示范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2日

潍坊市创建国家级自贸协定出口实施示范市工作方案



  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强已生效自贸协定的实施工作,提升企业利用自由贸易协定的便利性和利用率,用足用好优惠措施。我国目前已与23个国家签署自贸协定15个,充分利用自贸协定的优惠政策,对于降低企业成本、推进外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推动开放发展迈上更高水平,助力“活力城市”建设,在国家有关部委支持下,确定创建国家级自贸协定出口实施示范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 “一三四七”目标任务、战略重点,自觉践行开放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部门联动、龙头企业带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全面加强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和原产地签证工作,着力提升企业自贸协定政策利用率,全力创建国家级自贸协定出口实施示范市,为外向型经济发展增添新动力、开辟新空间、注入新活力。到2018年底,企业自贸协定利用率达到50%以上,对自贸伙伴国家或地区出口份额达到30%以上。

  二、主要内容

  (一)构建自贸协定出口实施推进体系

  1.加强政策研究和统筹谋划。强化自由贸易协定战略研究,充分发挥自贸协定实施研究中心作用,聚焦“一带一路”自贸协定、中韩中澳自贸协定、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亚太自贸协定等,分类开展自由贸易协定优惠政策专题研究,加强前瞻研判、应用分析,制定行动计划,落实服务措施,促进我市优势企业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协定,提高贸易投资水平。建立健全由商务、检验检疫、海关等部门共同构建、多元参与的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宣传、影响评估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区域性协定贸易伙伴国出口情况、新增对外贸易经营企业、境外投资和境外承揽工程企业等信息,开展区域性优惠政策对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制定技术标准、规范行业秩序、开拓国际市场、应对贸易摩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协会商会组织协调、行业自律能力。(责任单位: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潍坊海关、市政府新闻办、市贸促会,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2.实施企业精准帮扶计划。由商务部门会同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等部门,认真梳理我市优势产业、优势产品在相关自由贸易伙伴国家和地区执行的原产地标准、成员方最惠国税率和自由贸易协定税率目录,确定重点企业名单,制定优进优出帮扶方案,实施“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引导企业用足用好自贸区优惠政策。深度挖掘发展潜力大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不断提高自贸协定的利用率和覆盖率。(责任单位: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潍坊海关、市贸促会,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3.搭建自贸协定公共服务平台。立足企业需求,整合自贸协定实施资源,搭建自贸协定公共服务平台,设立“自贸协定出口实施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和微网站,建立全天候、全方位的自贸政策指导服务网络,构建“互联网+自贸协定实施”的公共服务机制,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数据互联,有效解决中小企业“不会、不能”利用自贸政策等问题,促进自贸协定利用率实现新提升。充分发挥全市商务调度服务中心功能,依托开放型经济大数据搞好行业分析和趋势研判,为企业跨国布局经营提供政策信息支持。建立健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两反一保”信息披露平台,完善国际贸易摩擦案件应诉服务体系。(责任单位: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4.建设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以国外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为重点,通过组织和开展相关国外通报评议,持续跟踪、研究、解析国外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有关内容、变化和影响,研究相关应对技术和方法,为企业突破国外技术壁垒提供指导和帮助,提高我市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国外技术贸易措施应对能力。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数据库,为出口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开展重点领域、重要出口产品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调查和分析研究,提出应对和指导建议。(责任单位: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5.强化宣传培训。积极开展自贸区优惠政策宣讲活动,邀请自贸政策专家对我市相关部门及进出口企业进行自贸协定知识培训,深入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到基层、到企业活动,提高部门及外贸企业对自贸协定优惠政策的认知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各类媒体,采取定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专题报道、制作宣传画册等方式,加大对自贸区优惠政策和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挖掘利用自贸协定的典型企业,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潍坊海关、市政府新闻办、市贸促会,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构建自贸协定出口实施便利化体系

  6.健全大通关协作机制。深入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实现口岸管理部门相关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全面推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进一步降低出口平均查验率,降低集装箱抽检率,提高非侵入、非干扰式查验比例。全面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在风险分析基础上,对企业出口动植物及其产品全面实行分类管理,对电子监管未抽中的实施快速核放,对无需实验室检测的产品实施现场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放行模式。(责任单位: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口岸办、潍坊海关)

  7.进一步清费减负。严格执行免收出口法定检验检疫费用等政策,确保免收费政策执行到位。对出口环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性收费实行清单管理,对未列入清单的收费一律按乱收费查处。清理整顿报关、报检、货代、船代、港口服务等环节的收费,推进竞争性服务准入和收费市场化。加快出口企业退税进度,扩大一类企业比重,对一类企业应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税手续。(责任单位: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口岸办、潍坊海关、市国税局)

  8.推进原产地签证管理改革。在现有的原产地签证模式上,检验检疫部门与贸促会积极探索创新,按照“清事前,扩机构,减事中”的原则,大力推进原产地签证管理改革。全面实施“负面清单”原产地签证制度,对于申请优惠原产地证书的“清单”外产品,原则上不再开展原产地调查,将原产地核查比例压缩至1%以内。深化原产地签证无纸化改革,将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企业和原产地签证全流程,力争原产地证书无纸化申报达到98%以上。推进我市原产地签证服务“县县通”,在山东检验检疫局的支持下,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在安丘、诸城、高密、昌乐等地设立原产地证书第三方发证机构、原产地证自助服务终端,方便企业就近申领原产地证书,打通原产地签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构建自贸协定出口实施反馈体系

  9.健全“点对点”监测服务网络。建立自贸协定实施监测点和技术性贸易措施企业联系点,建立企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监控机制,完善自贸协定实施反馈指导机制,指导企业适时调整进出口市场结构和产品结构,扩大受惠产品出口。(责任单位: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贸促会、市商务局)

  10.强化动态跟踪。密切跟踪自贸伙伴海关退证查询的新动向,收集自贸伙伴对我国受惠产品的管理动态信息,开展国外退证查询风险预警,指导出口企业规避相关贸易措施,维护我市企业享受自贸协定关税优惠的法定权益。(责任单位: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贸促会、市商务局)

  11.建立自由贸易协定优惠政策利用率评估机制。由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等部门联合对上年度自由贸易协定优惠政策利用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每年2月底前发布我市关于原产地证书签证数据及自由贸易协定优惠政策利用情况的分析报告。(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