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小规模纳税人经营生猪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小规模纳税人经营生猪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8.06.02 川国税函〔1998〕14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
近期,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局对全省生猪
增值税的征收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发现,自去年省局以
川国税函[1997]2号
文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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