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的通告》 ( 内政发〔2019〕14号)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