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淮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规定,全文废止
局属各单位:
《淮南市地方税务局多元化申报纳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1、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申请(变更)审批表
2、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分户情况表
3、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汇总情况统计表
淮南市地方税务局多元化申报纳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方便纳税人快捷申报纳税,简化办税手续,提高征管效率,优化办税服务,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多元化申报纳税是以地税机关与银行计算机联网为依托,以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提高征管效率,优化办税服务为目标,提供多种可供选择的申报纳税方式。具体方式包括:网上申报、委托银行代扣税款(基金、费,下同)、上门申报和邮寄申报等。
第三条 网上申报、上门申报和邮寄申报主要适用于查帐征收的各类纳税单位和个人,委托银行代扣税款、上门申报适用于定期定额征收的各类纳税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多元化申报纳税系统申报和缴纳的税种(基金,费)包括淮南市地税局负责征收的地方各税、基金和费等。
第五条 纳税人申报方式的确定,以自愿选择为主,主管地税机关推荐为辅。
第二章 申报纳税方式的申请和确定
第六条 纳税人选定纳税申报方式后,应按规定填写《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申请(变更)审批表》(见附件1),报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确定。申报方式确定后,主管地税机关要将辖区纳税人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电子档案报送市局备案(样式见附件2、附件3)。
第七条 纳税人申请采用网上申报和委托银行代扣税款方式的,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查帐征收的各类纳税人到地税机关指定的联网银行开立税款解缴专用帐户。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到指定的联网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或电子借记卡。纳税帐户一经设立,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变更纳税帐户,须在每月的20日前到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变更的当日将帐户号码报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
二、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须与指定的联网银行签订《委托代扣税款协议书》,同意银行按纳税申报信息从其专用帐户上扣缴税款。
三、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所开立的帐户上存入不少于当期应纳税款的款项。
四、采用网上申报的纳税人,至少有一名会计算机操作的办税人员、一台能够上因特网的计算机。
第八条 纳税人申报方式一经确定,不应随意变动,因故确需要改变申报方式的,应在每月的20日前将变更申请递交主管地税分局,重新办理申报方式申请审批手续。
第三章 申报纳税方式及操作规程
第九条 网上申报。纳税人利用计算机上因特网登录淮南市地税局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系统(网址:www.ahhn-l-tax.gov.cn),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将当期纳税申报数据以数据电文的形式,传递到地税机关多元化征收平台,联网银行根据多元化征收平台提供的纳税申报信息实时自动从纳税人纳税专户中扣划应纳税款,完成申报纳税。网上申报纳税操作规程:
一、申请审核使用网上申报纳税方式的纳税人可以采取两种方式进行申请,即:书面申请、网上申请。
(一)书面申请1、选择使用网上申报纳税方式的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领取《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申请(变更)审批表》,按规定填写并加盖印章后提交综合窗口。2、综合窗口在受理的当日报分局局长审批,审批同意后窗口操作人员登录系统“申报申请模块”,将纳税人申请确认信息录入系统数据库中,并打印系统自动产生的6位随机字符密码。3、纳税人在提交申请的2个工作日后到办税服务厅查询审批结果,对审批通过的,领取系统打印的密码信封和CA数字证书。
(二)网上申请1、选择使用网上申报纳税方式的纳税人登录系统“申报申请模块”,向系统提交申请记录。2、综合窗口操作人员收到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后,在受理的当日报分局局长审批,审批同意后窗口操作人员登录系统“申报申请模块”将纳税人申请确认信息录入系统数据库中,并打印系统自动产生的6位随机字符密码。3、纳税人在提交申请的2个工作日后到办税服务厅查询审批结果,对审批通过的,领取系统打印的密码信封和CA数字证书。
二、安装系统软件
(一)安装CA数字证书,进行客户身份验证。
(二)登陆淮南市地税局外网,在“网上办税服务中心”登陆多元化申报纳税平台。
三、开立缴税专户
(一)纳税人持地税登记副本和《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申请(变更)审批表》到地税机关指定的联网银行开立税款解缴专用帐户,并与开户银行签订《委托代扣税款协议书》,同意银行按纳税申报信息从其专用帐户上划缴税款。
(二)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前向纳税专户存入不少于当期应纳税款的款项。四、申报纳税(一)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纳税征收期内,利用微机编码和密码信封中的用户密码登录系统“申报缴纳模块”。(二)根据纳税人的当期纳税申报事项,分别点击“申报缴纳模块”中的各纳税申报表,输入并提交当期纳税申报信息后,完成当期应纳税款的纳税申报工作。
(三)纳税人正常缴纳税款的,分别点击“申报缴纳模块”中的“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险费缴费”按钮,进入缴纳税款和缴纳社会保险费页面,在“本期实缴”的文本框内分别输入并提交当期缴纳的税、费信息后,完成当期税、费的缴纳工作。
(四)纳税人缴纳欠缴税款的,分别点击“申报缴纳模块”中的“欠税缴纳”和“欠费缴纳”按钮,进入“欠税缴纳”和“欠费缴纳”页面,在“本期实缴”的文本框内分别输入并提交当期缴纳的税、费信息后,完成当期欠缴税、费的缴纳工作。
(五)纳税人纳税申报或税、费缴纳完成后,分别点击“申报缴纳模块”中的申报回执查询或缴纳税、费回执查询按钮,查询并可下载当期纳税申报和税、费缴纳情况回执数据。
(六)如因操作失误,造成网上申报或缴纳的数据与实际应申报或缴纳的数据有误差时,可持下载的数字回执和当期纳税申报纸质资料当即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办理有关手续。综合窗口受理后当即交分局征管股核实,征管股核实并经分局局长签署意见后报市局数据处理中心。市局数据处理中心按规定修改数据库中纳税人当期应征数据,并办理退(补)库相关手续。
五、税费划缴
(一)联网银行根据多元化申报纳税征收平台提供的纳税人有效申报缴纳税费信息,实时自动从其纳税专户中扣划税费。
(二)市局数据处理中心按日与联网银行核对当期扣划的款项数据后,分分局、分金库、分税种(基金、费)、分级次、分预算科目填制《通用缴款书》,将联网银行在市区各单位扣缴的税费及时解缴入库。
(三)市局数据处理中心收到市国库盖章后转来的报查联、回执联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税(基金、费)票作销号处理;对镇金库税票,分局计会股需在收到国库(经收处)盖章后转来的报查联、回执联后的5个工作日内转税收会计作销号处理。
六、打印完税凭证纳税人如需取得完税凭证的,可自申报纳税的次日起3个月内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厅纳税申报窗口索取,纳税申报窗口操作人员当即通过多元化申报纳税系统的“税票打印模块”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和相应的基金、费凭证交与纳税人。
七、报送纳税申报资料纳税人可以在月或季后15日内将当月或季纳税申报相关纸质资料集中报送主管地税机关纳税申报窗口,纳税申报窗口需在受理后的2个工作日内转主管税务机关。
第十条 委托银行代扣税款。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与主管地税机关指定的联网银行签订委托代扣税款协议,联网银行定期根据淮南市地税局多元化申报纳税系统提供的税款征收信息自动扣缴税款,完成申报纳税。委托银行代扣税款申报纳税操作规程:
一、开立缴税专户
(一)纳税人持地税登记副本、《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申请(变更)审批表》和法人身份证到地税机关指定的联网银行开设活期存款帐户或电子借记卡。并与开户银行签订《委托代扣税款协议书》,同意银行按主管地税机关的税额核定信息,定期从其专用帐户上扣缴当期应纳的税款。
(二)纳税人在每月的纳税申报期前在开设活期存款帐户或电子借记卡上存入不少于当期应纳税款的款项。月核定税额不足50元的纳税人,经主管地税分局审批后可采用简并申报纳税方式,于季度首月的申报征收期内一次缴清该季的应纳税款。
二、税款划缴
(一)联网银行在每月的申报征收期内,根据多元化地税征收平台提供的纳税人当期税款征收信息自动从其纳税专户中扣划税款,完成申报纳税。
(二)在每月的8日,主管地税机关专管员要通过新征管软件查看所管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对仍未完成纳税申报的,要通知纳税人在9日前到联网银行存入当期应纳税款的款项。
(三)市局数据处理中心按日与联网银行核对当期扣划的款项数据后,分分局、分金库、分税种、分预算科目填制《通用缴款书》,将联网银行在市区各单位扣缴的税款及时解缴入库。
(四)市局数据处理中心收到市国库盖章后转来的报查联、回执联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税(基金、费)票作销号处理;对镇金库税票,分局计会股需在收到国库(经收处)盖章后转来的报查联、回执联后的5个工作日内转税收会计作销号处理。
三、打印完税凭证纳税人如需取得完税凭证的,可自申报纳税的次日起3个月内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厅纳税申报窗口索取,纳税申报窗口当即通过多元化申报纳税系统的“税票打印模块”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和相应的基金、费凭证交与纳税人。
第十一条 上门申报。上门申报是纳税人在规定申报征收期内携带纸质纳税申报资料,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完成申报纳税。上门申报纳税操作规程:一、开立缴税专户(一)纳税人到地税机关指定的联网银行开立税款解缴专用帐户。(二)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前向纳税专户存入不少于当期应纳税款的款项。二、申报纳税(一)纳税人在规定申报征收期内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领取纳税申报表,如实填写并加盖印章后,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报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3、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4、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5、地税机关规定应该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二)纳税申报窗口收到纳税申报资料后,应当即对以下几方面进行逻辑审核:1、纳税申报、社保费申报表或代扣代收税款报告的时间是否逾期;2、申报的项目是否齐全;3、适用的税目、税率、计税依据是否准确;4、申报数字之间的运算和运算结果是否正确;5、代扣、代收、代征税款计算是否准确;6、应附送的资料是否报送齐全等。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应说明原因,要求纳税人补充资料或更正;符合要求的,由受理人签署姓名和受理日期,退一份纳税申报表或代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给纳税人,并当即将纳税人当期纳税申报信息输入新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