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分行业亩均税收标准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2021年7月23日)规定,全文有效。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舟政办发〔2014〕11号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关于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类分档减免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等规定,现将2018年度分行业亩均税收标准公告如下:
一、船舶修造业亩均税收标准为2.26万元/亩;
二、水产品加工业亩均税收标准为5.99万元/亩;
三、机械制造业亩均税收标准为5.84万元/亩;
四、其他制造业亩均税收标准为3.61万元/亩。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
2019年10月22日
公告解读
一、《公告》制定的背景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16号)文件精神,舟山市作为全省第二批16个试点单位之一,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
舟山市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试点工作方案
》 ( 舟政办发〔2014〕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