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部分险种免征营业税的批复
国税函〔2005〕10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5-01-26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开展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
营业税的请示》(粤地税发〔2004〕324号)、《关于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申请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
营业税的请示》(粤地税发〔2004〕325号)和《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申请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
营业税问题的请示》(粤地税发〔2004〕327号)收悉,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2号)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1〕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