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莆政综〔2016〕2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5月16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莆政综〔2019〕38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2月31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莆政综〔2020〕10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提升服务业综合实力,促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 闽政〔2016〕3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规划引导

  认真编制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明确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引导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制订相关重点领域行动计划并督促落实。到2020年,我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超过40%。各县(区)要具体确定当地的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和主要措施,积极引导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卫计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民政局、科技局、旅游局、金融办、文改办,人行莆田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重点发展领域

(一)商贸流通。加大商贸流通项目策划、引进、落地的组织协调,强化重大项目推进机制,重点推进一批商贸业项目建设。大力引进发展商贸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有实力的流通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引进国内外知名商贸流通企业,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商品交易市场和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不断改善我市居民的购物环境。支持培育凤凰百货、6+3、大家乐等本土品牌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做强做优一批我市知名连锁经营企业,完善便民消费服务圈。鼓励商贸企业提升品牌,重点推荐商贸流通业、“老字号”、商贸物流等企业进行中国驰名商标及省、市著名商标认定,对首次获得奖项的企业实行专项资金奖励。鼓励城乡商贸流通网建设,积极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等便民服务连锁网点。鼓励企业参与农村连锁工程建设,鼓励各县(区、管委会)、乡镇政府以土地作价入股、土地租赁等形式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完善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和农村消费网络体系。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经信委、供销社。

(二)电子商务。深入推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安福电商城、华林电商城、仙游艺都电商城、普天药械电商城等电商基地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围绕鞋服、医疗器械、农副食品、红木家具、工艺美术、金银首饰等我市特色产品,树立一批电商独立品牌。扶持壮大普天药械网、找银网、中房购等自主电商平台,培育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平台)。引导电子商务企业拓展服务领域和功能,鼓励发展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生产生活服务等各类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带动共享、协同、融合、集约等新兴模式发展。承接“一带一路”核心区和自贸试验区政策辐射,发展一批积极拓展国际国内市场、运行规范有序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鼓励在境外主流市场建设境外仓储和服务网点,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通关便利化。鼓励大型商超、购物中心、餐饮酒店和中华老字号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推进农产品网上交易,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推动电商快递园区建设,完善快递服务网络,促进电子商务与快递业协调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

(三)互联网经济。

制定并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服务贸易模式创新。鼓励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购买专业化服务,加强管理创新。支持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构建数字化服务平台,实现包括产品设计、工艺流程、生产规划、原材料供应、生产制造、营销策划和售后服务在内的全过程管理。培育发展供应链管理新业态。加快发展与制造业联动的研发设计、信息技术服务、物流、电子商务、会展服务、节能环保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服务外包,打造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对服务外包各领域的带动作用。

推进工业“互联网+”。依托“互联网+”推进工业主辅分离,推动工业生产流程中的仓储运输、产品销售、设计研发等服务环节,从工业企业中分离发展,走专业化、集约化的发展道路,向社会提供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培育一批主辅分离示范企业和一批功能定位准确、集聚辐射能力强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和产业集群。引导集团企业内部的技术中心、研究院(所)分离发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研发等业务,在化工新材料、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中,加快分离发展与工业相配套的仓储、运输和物流。各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主辅分离示范项目予以支持。

推进农业“互联网+”。支持农业互联网应用,大力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向农村发展,支持建设农村互联网创业园,为农村网商提供网站建设、仓储配送、网络技术等服务,探索“田头市场+电商企业+消费终端配送”销售模式,以方家铺子和闽中食品公司等为龙头,建立涵盖农产品、水产品和农(渔)业生产资料的电子商务平台。拓展农业产业化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生产性服务需求,努力打造特色生态农业全价值链,推动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推进服务业“互联网+”。 依托“互联网+”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大力发展楼宇经济。积极引导服务业企业向楼宇经济集聚区集聚,对入驻企业在开办、经费、办公场所租金给予一定的补助。推行财务代理机制,服务楼宇经济发展。每个县区形成1-2个楼宇经济集聚区,发展壮大楼宇经济规模。大力发展总部经济。进一步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环境,建设一批总部经济区。健全完善总部经济发展政策,围绕总部企业认定标准、认定流程、资金扶持等政策扶持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统一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总部经济扶持政策体系。力推总部经济发展全面升级,重点培育和发展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企业总部,发挥我市主导产业对产业链总部企业的带动和汇集作用。着力服务好现有总部企业,促进本土企业发展壮大;大力培育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加快成为优势产业总部企业。推进总部经济交通运输网络设施等硬环境建设,加快“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对现有楼宇资源加以提升,鼓励置换出的厂房、场地发展工业设计、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现代物流。发挥湄洲湾深水港口和海铁联运的立体集疏运网络优势,立足我市产业实际,重点推动秀屿综合物流园区、罗屿、东吴散货物流园区、涵江临港物流中心等大型物流基地及配套物流设施建设;加快普洛斯、天喔物流、湄洲湾国际家具配送中心、海吉星农产品交易中心等物流园建设,重点发展供应链物流、产业物流、保税物流、配送物流、冷链物流、电商物流。鼓励传统物流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服务。扶持双赢、云晓等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物流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强对接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构建以物流大通道、港口和物流园区为重要节点的现代物流服务网络。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交通运输局。

(五)旅游。认真落实《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 ( 莆政综〔2016〕16号,加快推进湄洲岛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菜溪岩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上塘珠宝城和北岸港里祖祠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建设,提升莆田工艺美术城、九鲤湖、九龙谷等4A级旅游景区配套服务水平,完善旅游景区基础配套和服务接待设施;全力打造“莆田市中国国际工艺美术特色旅游目的地”,大力培育旅游龙头企业,打造旅游特色街区、自驾车露营地、观光工厂等,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加大旅游宣传推介力度,扩大与“向莆铁路、厦深铁路、温福铁路、合福高铁”沿线城市和闽东北地区的区域合作,持续巩固“长三角、珠三角”等传统客源市场,强化入境市场拓展,深化与台湾乡村旅游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打响“妈祖故乡、工艺莆田”旅游品牌。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发改委。

(六)文化体育。进一步提炼莆田特色文化,着力提升文化服务内涵和品质,推进文化创意园区建设。以妈祖文化、莆仙戏文化、工艺美术为品牌带动,推动文化旅游、工艺美术两大核心产业升级,壮大创意设计、演艺娱乐、节庆会展等文化产业,拓展印刷发行、影视传媒、动漫等产业,实现我市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布局“一心(一地)二组团”独具特色的体育文化产业生态园。一心是指市体育中心(一地是指体育训练基地)的大众文化体验中心(基地);二组团是依托南少林禅武文化组团,依托妈祖城以及湄洲岛妈祖文化和民俗旅游文化产业生态园,打造全省体育旅游产业基地。充分发挥我市田径、武术、篮球等传统优势项目,探索完善赛事市场开发和运作模式,实施品牌战略,打造一批国际性、区域性品牌赛事。引导体育用品装备制造龙头企业产业延伸产业链,培育一批符合高层规律、具有竞争力的体育产业基地等体育服务业领域发展。

责任单位:市文改办、文广局、体育局、发改委、经信委、二轻联社、旅游局。

(七)金融服务。持续推进“引银入莆”工程,吸引更多的商业银行来莆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培育服务县域经济的新型金融业态,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规范发展第三方支付、股权众筹、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机构,构建传统金融和新型金融业态互补、互促的发展格局。加快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促进现金流快速增长。鼓励各银行机构拓宽资金渠道,盘活存量,增加信贷投放。加快金融产品审批进度,增加莆田分行金融产品创新权限,加大对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中小微企业(含涉农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加快设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研究设立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小微企业发债增信资金池”,为小微企业发债提供增信支持,鼓励支持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开展“新三板”融资服务。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逐步扩大融资租赁公司群体。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加大对我市优势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及中小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鼓励发展创业投资、担保、典当、小额贷款等服务,畅通融资渠道,构筑完善的中小企业投融资体制。推广以融资租赁为代表的现代商业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建立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推广大型制造设备、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发挥国有融资担保企业骨干作用,鼓励县(区)设立担保机构,完善“政银担企”四方合作机制,重点向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倾斜。

责任单位:人行莆田中心支行、莆田银监局,市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

(八)创意设计。加快发展创意设计、数字服务创意、文化创意、时尚设计及咨询服务创意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科技、旅游、制造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鼓励化工新材料、工艺美术、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纺织鞋服等领域企业开展研发设计服务,加强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开展行业共性技术开发,重点打造一批公共研发平台。鼓励企业单独组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专业设计单位共建工业设计中心,采用先进数字化工具,提升产品设计水平。每年培育1家省级、5家市级专业化、开放型的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服务中心,加快工业设计成果转化,促进工业设计从外观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积极融入国际工业设计服务外包网络。积极承接创办具有莆田特色的工业设计大赛,加强与境内外工业设计机构、人才交流对接。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文改办、旅游局。

(九)健康养老。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文化、健康旅游等多样化健康服务。鼓励各县(区)整合资源,建设集医疗康复、保健养生、健康信息服务、健康产品研发于一体的高端健康服务集聚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大力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逐步实现与居家、社区养老模式的兼容与衔接。在城厢区、荔城区先行组织试点,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服务。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仙游县组织先行试点,探索规范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路子。发展医养结合,市级重点抓好1个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试点,秀屿区组织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试点。提升医疗机构养老服务能力,创造条件向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转型。加快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积极推进敬老院通过总体承包、分部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公建民营方式,承包、委托给社会组织、企业或有能力的个人运营。鼓励社会力量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计委、发改委。

(十)家庭服务。培育壮大家庭服务企业,仙游、荔城、城厢、涵江各发展1-2家规模以上家庭服务企业。加大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将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见证补助”范围,对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就业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获得职业培训结业证书,或通过全市技能鉴定统一考试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莆田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给予每人培训补贴,对初次通过国家职业技术工种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出台《莆田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组织企业进行高层次人才招聘。对特殊人才出台《关于莆田市教育、卫生、体育系统人才招聘工作的意见》,通过绿色通道,及时引进人才。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商务局。

三、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

立足改革创新,大力推进仙游县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深入开展,争取将更多有条件的县(区)列入国家级、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获得资金补助和政策扶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大力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进一步放开服务业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和引导外资和民间资金向现代服务业转移,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推进国有资产重组,促进国有服务企业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建一批服务业产业集团。

进一步减少服务业前置审批和资质资格认定项目,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一律取消。对于法律法规未规定必须由法人机构申请的资质,企业总部统一申请获得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向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获得。推动服务业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将有关信用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相关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制度。加强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定期发布相关统计信息和监测分析报告,为政府经济管理和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进一步推进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引导外资企业来莆设立服务业企业、各种功能性总部和分支机构、研发中心、营运基地等。鼓励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走出去”,到境外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拓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