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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促进脱贫致富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促进脱贫致富的通知
宁政办〔2016〕24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7年11月23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宁政〔2017〕28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 ( 闽政办〔2016〕130 号)精神,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推进精准扶贫开发,实现至2020年,全市竹林面积达到并稳定在150万亩,总产值达35亿元以上,竹业主要产区农民人均收入增加700元以上,现结合我市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加大竹业资源培育力度。通过现有竹林进行扩鞭诱导、利用非规划林地造林以及低产低效混交残次竹林改造、复壮、更新,有效增加竹林面积;大力实施省级财政现代竹业重点县和重点乡镇项目建设,提高竹林可持续经营水平,增加竹农收入;通过推广丰产竹林培育技术集约经营措施,扎实推进丰产高效竹林基地建设,实现农民丰产增收和脱贫致富。至2020年全市丰产竹林面积达到55万亩以上,每亩增收800元以上。对竹林经营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合作社或个人,可根据宁委办发〔2013〕10号文规定参加“宁德市山地农业开发示范基地”评选,获评者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竹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竹山道路、蓄水池、滴(喷)灌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降低生产成本。竹山道路建设有新建、扩建、修建三种类型,建设期内每公里分别补助1.6万元、0.8万元和0.4万元。至2020年新增竹山道路300公里以上,实现变“困山竹”为“发财竹”。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财政局、国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竹业多元化经营。严格保护竹林中的散生阔叶树,并通过合理留养、林间空地套种乡土珍贵阔叶树种等方式,逐步提高竹阔混交林比重,增加生物多样性,拓宽脱贫增收渠道;鼓励发展竹林林下经济,对符合林下经济扶持项目条件的,6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优先申报省里安排资金补助;依托屏南白水洋、古田翠屏湖、周宁鲤鱼溪、福安白云山等旅游景点,大力发展竹林“农家乐”,创建竹文化展馆、竹文化一条街、竹子公园,举办竹(笋)王评选等活动,促进竹文化和生态旅游快速发展;引导竹农或合作组织购买使用营林机械或粗加工机械,并按照闽政办〔2016〕130号文件规定对相关机械给予农机购置补贴,以提高生产效率。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财政局、农业局、旅游局、住建局、国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大力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努力培植省级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在笋竹精深加工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争取省级资金补助,对6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有关笋竹加工企业,符合农产品深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政策要求的农林产品精深加工投资项目,优先申报省里享受补助政策。对符合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支持条件的笋竹加工企业,其技术改造项目纳入补助政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笋竹精深加工项目优先列为省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用林、用地指标。对新认定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或新核准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协会),按省、市现行有关商标奖励政策给予奖励。力争到2020年,屏南、古田、福安重点产区培育扶持2—3家,其他县(市、区)培育扶持1—2家笋竹龙头企业,全市笋竹加工企业产值力争达到25亿元。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财政局、发改委、国土局、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努力打造笋竹交易平台。鼓励和支持成立竹产业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开展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和咨询,组织代销生产资料、营销笋竹产品等服务项目,切实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