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部分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规定,全文废止
上海、新疆、甘肃、宁夏、陕西、山西、河南、安徽、江苏、浙江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