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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内贸稳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全文废止】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内贸稳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全文废止】
宁政办〔2014〕15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宁政〔2017〕28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1月28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及投资审计和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宁政〔2019〕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稳定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 ( 闽政办〔2014〕70号)精神,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消费,促进内贸稳定发展,确保完成我市“十二五”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目标。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强化要素保障,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以万达、永辉、沃尔玛等在宁连锁商贸企业为龙头,加快推进红星美凯龙家居广场、福鼎瑞盛国际商贸批发市场、闽东现代物流园、东侨盛辉物流园等商贸重点项目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把促进商贸龙头企业发展作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壮大产业经济的重要抓手,制定本地龙头企业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培育龙头后备力量,形成梯度发展态势。扶持推进龙头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品牌创新、管理创新和组织创新。把龙头企业列为生产要素重点保障单位,在资金、用地、水电等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优先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支持。支持龙头企业兼并重组,落实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

二、优化发展环境,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着力扶持与引导面向企业、行业、区域和产业集群而构建的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工程和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重点培育茶叶、食用菌、水产品、电机和按摩器等公共服务平台,规划建设电子商务集聚区,开发和建设并运营3到5个特色鲜明、内容丰富、实用便捷、用户访问量大、广告发布规范、知名度高的行业网站。到2016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力争达100亿元以上,培育2家交易额在10亿元以上和20家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网络总部企业或行业网商;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20家;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建成自主的电子商务网站,并实现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完善和优化与电子商务关联度密切的快递和物流行业。各级各部门要研究制定与电子商务发展密切相关的财政、人才培养与引进、政府监管等方面的相应政策,组织实施电子商务“五进”工程(进商场、进市场、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规范电子商务统计方法和统计体系。

三、坚持规划引领,支持商业网点建设。各级政府要支持城乡菜市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便利店、家政服务点等居民生活必备的商业网点建设,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专项用于购买部分商业用房,或在土地招拍挂中一并提出应无偿提供给政府用于公共便民服务网点建设的条件。规划部门在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应做好与商业网点规划的衔接,在项目审批中要严格根据商业网点规划,落实新建社区(含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小区、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安置住房小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布点,确保社区总体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鼓励各地开辟免费使用的早市、晚市、周末市场,鼓励城乡菜市场(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进行公共服务设施、检测设备、消防和电子监控设施等建设、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