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TOP信息系统株式会社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TOP信息系统株式会社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4〕92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4-07-30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TOP信息系统株式会社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请示》(青地税发〔2004〕11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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