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企业开展工贸分离的指导意见
莆政办〔2018〕8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2月31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莆政综〔2020〕10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北岸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推动制造业企业开展工贸分离,促进企业做强主业的同时,推动服务业的同步发展,提升服务业在GDP中的比重,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推动制造业企业开展工贸分离,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思路
(一)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加强政府政策引导,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引导企业自愿开展工贸分离。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结合我市产业布局特点,充分发挥大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重点在专业化、产业链、附加值、规模化发展上下功夫,推动制造业企业开展工贸分离。
三、工作重点
重点引导管理规范、规模较大、内销比例较高、网络销售占比较高的鞋服、木材加工、工艺美术、化工新材料、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等行业企业。对年销售额达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特别是列入2018年第一批市重点上市后备工业企业中适合实施工贸分离的企业,各县(区)政府、北岸管委会要重点引导推动,树典型示范。
四、部门职责
工贸分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明确职责,密切配合,扎实有效推动落实。
商务部门:对制造业企业分离后的贸易企业纳入限上统计的给予适当奖补,对增幅达25%以上的贸易企业给予补助,扶持制造业企业开展工贸分离。
经信部门:负责掌握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宣传政策,指导制造业企业开展工贸分离。
税务部门:负责税收政策的指导,协调分离后的税收征管工作,研究新方法,确保不增加企业负担。
工商部门:负责做好企业分设的登记、证照办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