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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进一步支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进一步支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龙政办〔2020〕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龙岩市进一步支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进一步支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十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闽政办发明电〔2020〕21号)文件和市委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支持我市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快规划编制

  由市大数据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通信管理办、铁塔龙岩分公司、广电网络龙岩分公司配合,组织基础电信企业等单位编制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5G基础设施纳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相关详细规划,将5G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等通信基础设施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通信管理办,基础电信企业、铁塔龙岩分公司、广电网络龙岩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

  二、开放公共资源

  全面支持5G基站规模部署,在确保功能、保障安全、美观统一的前提下,加大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开放力度,包括办公楼、市政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交站、客运站、校园、医院、景区、场馆以及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建筑、场所和各类杆塔设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并为后续运维保障提供通行便利。除配合5G基站建设必要的成本费用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5G基站建设、运行、维护过程中巧立名目违规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

  积极推动路灯杆、电力杆、交通信号杆、视频监控杆等社会杆塔资源开放。支持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广电网络公司拓展与市政设施、交通枢纽等管理主体合作,推进资源双向开放共享。

  各领域公共资源开放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推进,实行清单制管理,具体由铁塔公司定期梳理需协调的资源开放需求清单,报市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对应主管部门协调。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教育局、公安局、卫健委、交通运输局、文旅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市通信管理办,基础电信企业、铁塔龙岩分公司、广电网络龙岩分公司、国网龙岩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

  三、推进资源共享

  充分发挥铁塔龙岩分公司在通信基站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统筹推进5G基础设施建设,实行集约化建设和共建共享,整合利用路灯杆、信号杆、监控杆、电力杆、通信杆等各类杆塔资源,支持“一杆多用”;新建、改建道路统一规划和建设智慧杆,支持相关单位按需将现有道路各类杆塔改造为智慧杆,促进5G快速布点。将5G网络建设列入投资工程包,抓好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市通信管理办,基础电信企业、铁塔龙岩分公司、广电网络龙岩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

  四、简化审批流程

  简化规划、建设、土地、林业、交通、无线电、供电、市政等审批流程,公共资源共享实行逾期默认制,对5G铁塔、管线、机房、机柜等审批办件,建立“一窗受理、联合勘察、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理、统一送达”机制,梳理和建立“一张表单”申请、“一套材料”办理,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简化优化5G网络设施建设审批服务的具体措施详见“附件3”。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林业局、公路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国网龙岩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

  五、加强要素保障

  加强用电保障。对符合公变低压直供条件的5G基站及机房等配套设施,由转供电改直供电,按照目录电价缴纳电费;各转供电主体严格落实转供电电价政策,不得在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

  牵头单位:国网龙岩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市通信管理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

  加强用地保障。对新建基站或需开展房建的5G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程序办理规划、用地手续;对征迁基站、线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补偿,按专项规划进行新站选址和建设;对用地面积小、需多点分布的基站及附属设施等,采取配建方式建设。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林业局,市通信管理办,基础电信企业、铁塔龙岩分公司、广电网络龙岩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

  六、推进创新应用

  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基础电信企业、解决方案提供商沟通,共同指导和推动各行各业加大5G应用场景开发力度,推进5G在工业互联网、智慧矿山、远程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政务、车联网等领域的融合创新应用。总结上杭开展市政杆塔与5G网络运营融合的试点经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教育局、卫健委、公安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市通信管理办,基础电信企业、铁塔龙岩分公司、广电网络龙岩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

  七、培育5G产业

  积极推进5G智能传感器、光通信设备、全制式多通道射频单元、小基站和微基站、有源阵列天线、分布式系统以及智能终端、5G应用场景解决方案等产品开发,加快推进产品产业化。推动设立智慧杆产业联盟,打造一批5G技术创新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产品给予支持。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大数据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

  八、强化设施保护

  建立5G通信基础设施保护联动机制,加大对偷盗基站电池、盗用基站电力、破坏通信基础设施和恶意阻扰通信施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办,基础电信企业,铁塔龙岩分公司、广电网络龙岩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

  九、加强科普宣传

  各级各部门、各通信企业充分利用闽西日报、龙岩人民广播电台、龙岩电视台、e 龙岩、今日头条、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5G科普宣传,消除公众对5G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的认识误区,形成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5G网络建设和应用发展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市通信管理办,基础电信企业、铁塔龙岩分公司、广电网络龙岩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

  十、强化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龙岩市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郭丽珍副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大数据局,负责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实行项目化推进工作机制,加强检查指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要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推进本县(市、区)5G通信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市通信管理办,基础电信企业、铁塔龙岩分公司、广电网络龙岩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

  附件:1.龙岩市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龙岩市推进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项目清单

  3.简化优化5G网络设施建设审批服务具体措施



附件1

龙岩市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郭丽珍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温万章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俊明  市大数据局局长
成  员:蒋海鸿  市工信局副局长
吴华昌  市发改委四级调研员
陈宝洪  市卫健委副主任
廖敏健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温松兴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林文勇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  伟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吴红斌  市住建局副局长
谭学平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永忠  市文旅局副局长
许志光  市林业局副局长
孟建军  市城市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张发盛  市大数据局副局长
曹建华  市无线电管理局局长
刘远鹏  市公路局副局长
刘接林  市通信管理办主任
李坤康  市铁路发展中心副主任
邹小燕  省高速公路公司龙岩分公司副总经理
蔡高乐  国网龙岩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张锦彪  市通信管理办常务副主任
张春艳  新罗区委常委、副区长
卢连芳  永定区政府副区长
张邓平  上杭县政府副县长
廖伟平  武平县政府副县长
黄  剑  长汀县政府副县长
陈俊雄  连城县政府副县长
黄和芳  漳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陈家明  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邱江奎  厦龙合作区管委会副主任
梁鸿生  中国电信龙岩分公司总经理
洪  青  中国移动龙岩分公司总经理
张  磊  中国联通龙岩分公司总经理
邱文杰  中国铁塔龙岩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易明金  广电网络龙岩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大数据局,负责做好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俊明兼任,副主任由张发盛、林文勇、吴红斌、蒋海鸿、孟建军、张锦彪、邱文杰兼任。


附件2

龙岩市推进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项目清单

措施

工作项目

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

经办人

1加快规划编制

编制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市大数据局、自然资源局、

市通信管理办

大数据局:张发盛

自然资源局林文勇

市通信管理办:刘接林

大数据局:卢炳招

自然资源局:王友平

市通信管理办:张锦彪

2开放公共资源

开放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资源、市政道路、路灯杆资源

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

城市管理局: 孟建军

住建局吴红斌

城市管理局:钟辉星

住建局:涂文馨

开放校园资源

市教育局

廖敏健

沈声文

开放医院资源

市卫健委

陈宝洪

江志煊

开放旅游景区资源

市文旅局

王永忠

张祖诚

开放高速公路资源

高速公路龙岩分公司

邹小燕

钟福章

开放国、省道公路资源

市公路局

刘远鹏

张志勇

开放铁路资源

市铁路发展中心

李坤康

卓世纪

开放机场资源

冠豸山机场管委会、市交通局

冠豸山机场管委会:刘国英

交通局谭学平

冠豸山机场管委会:罗展阳

交通局:陈文祥

开放公交站、客运站资源

市交通局

谭学平

陈文祥

开放电力杆资源

国网龙岩供电公司

蔡高乐

邱玉长

开放交通信号杆、视频监控杆资源

市公安局

温松兴

李海

3推进资源共享

整合利用路灯杆、信号杆、监控杆、电力杆、通信杆等各类杆塔资源,支持一杆多用

铁塔龙岩分公司

邱文杰

赖志俊

4简化审批流程

简化规划、建设、土地、林业、交通、无线电、供电、市政等审批流程,公共资源共享实行逾期默认制,对5G铁塔、管线、机房、机柜等审批办件建立一窗受理、联合勘察、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理、统一送达机制,梳理和建立一张表单申请、一套材料办理,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市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水利局,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

城市管理局:孟建军

自然资源局:林文勇

住建局:吴红斌

交通局:谭学平

公路局:刘远鹏

水利局:卢晓香

城市管理局:钟辉星

自然资源局:王友平

住建局:涂文馨

交通局:邱德龙

公路局:张志勇

水利局:李冠灵

6月底前各相关单位出台简化5G设施建设审批的具体措施

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水利局、公安局

自然资源局:林文勇

城市管理局:孟建军

住建局:吴红斌

交通局:谭学平

公路局:刘远鹏

水利局:卢晓香

公安局:温松兴

自然资源局:王友平

城市管理局:钟辉星

住建局:涂文馨

交通局:邱德龙

公路局:张志勇

水利局:李冠灵

公安局:李海

积极协调省林业厅出台简化5G设施建设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

市林业局

许志光

向颖芳

6月底前出台具体简化频率使用的审批措施

市无线电管理局

曹建华

谢新年

5加强要素保障

对符合公变低压直供条件的5G基站及机房等配套设施,由转供电改直供电,按照目录电价缴纳电费

国网龙岩供电公司

蔡高乐

邱玉长

各转供电主体严格落实转供电电价政策,不得在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市通信管理办

市场监管局:刘如旺

发改委:吴华昌

市通信管理办:刘接林

市场监管局:吴志敏

发改委:林文生

市通信管理办:张锦彪

对新建基站或需开展房建的5G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程序办理规划地手续;对征迁基站、线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补偿,按专项规划进行新站选址和建设;对用地面积小、需多点分布的基站及附属设施等,采取配建方式建设。

市自然资源局

林文勇

王友平

对征迁基站、线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补偿,并指导新站选址和建设

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吴红斌

自然资源局:林文勇

住建局:郭丰

自然资源局:王友平

6推进创新应用

开发5G+工业互联网”“5G+智慧矿山应用场景

市工信局

蒋海鸿

刘金东

开发5G+车联网应用场景

市交通局

谭学平

陈文祥

开发5G+智慧教育应用场景

市教育局

廖敏健

沈声文

开发5G+远程医疗应用场景

市卫健委

陈宝洪

江志煊

开发5G+智慧旅游应用场景

市文旅局

王永忠

张祖诚

开发5G+智慧政务应用场景

市大数据局

张发盛

卢炳招

总结上杭市政杆塔与5G网络运营融合的试点经验

铁塔龙岩分公司、上杭县政府

铁塔龙岩分公司:邱文杰

上杭县政府:张邓平

铁塔龙岩分公司:赖志俊

7. 培育5G产业

积极推进5G智能传感器、光通信设备、全制式多通道射频单元、小基站和微基站、有源阵列天线、分布式系统以及智能终端、5G应用场景解决方案等产品开发,加快推进产品产业化。

市工信局

蒋海鸿

刘金东

推动设立智慧杆产业联盟,打造一批5G技术创新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产品给予补助

市工信局、科技局、发改委、大数据局

工信局:蒋海鸿

科技局:郭浠恒

发改委:吴华昌

大数据局:张发盛

工信局:刘金东

科技局:王映青

发改委:林文生

大数据局:卢炳招

8强化设施保护

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查处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办

公安局:温松兴

市通信管理办:刘接林

公安局:李海

市通信管理办:张锦彪

9加大科普宣传

通过本市三大媒体和e龙岩、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加大5G科普宣传力度

市大数据局、卫健委、

市通信管理办

大数据局:张发盛

市通信管理办:刘接林

卫健委:陈宝洪

大数据局:卢炳招

市通信管理办:张锦彪

卫健委:江志煊

10强化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工作协调

市大数据局、市通信管理办

大数据局:张发盛

市通信管理办:刘接林

大数据局:卢炳招

市通信管理办:张锦彪

各县(市、区)参照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推进本县(市、区)5G通信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附件3

简化优化5G网络设施建设
审批服务具体措施
  
一、总体要求
针对5G移动通信基站、线路交(配)线厢(柜)、5G储能柜、管线、机房等(以下简称5G设施)用地面积小、分布点多等特点,以充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为原则,简化优化5G审批流程和手续,推行“一窗受理”和“打包审批”,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二、具体措施
  (一)落实“四同步”建设机制
  1.市政、水利、景区、交通、地下管线、绿地建设等大型公共设施的项目立项、规划建设,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14〕27号)、《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建规〔2015〕132号)等要求,充分统筹考虑5G设施规划和建设,同步建设、预留机房空间、传输管道、天面空间资源及配套,确保5G设施与主体工程的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
2.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要将5G设施纳入道路配套设施同步考虑,由建设单位提供5G设施建设方案报相关职能部门。
新建住宅、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要为通信基础设施预留机房空间、传输管道、天面空间资源及配套。
  3.住宅小区、商业区、地下综合管廊等建设项目应依据相关标准预留通信设备机房、天线位置以及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设备间和建筑内配线管网,自然资源部门在审查审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时,要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规划设计和预留安装条件征求市通信管理办、铁塔龙岩分公司、广电网络龙岩分公司意见,纳入审查内容。
  (二)公共资源共享实行逾期默认制
利用公共设施或场地建设5G设施的,应按照“闽政办发明电〔2020〕21号”的要求实行资源共享和免费(不包括道路修复费、绿化赔偿费)开放。公共设施或场地不属于城市管理部门管理的,产权单位或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公共资源共享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同意。使用公共资源的,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办理使用手续或签订使用协议。5G设施建设应避让树木和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不得采伐、移植古树名木、珍稀树木,建设需要采伐、移植非珍贵树木的,应履行树木移植采(砍)伐审批手续。
  (三)简化5G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手续
  1.利用公共设施或场地建设非房建类的5G设施,建设单位向公共资源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公共资源共享,仅需办理涉及道路或绿地占用等手续,不需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2.利用集体土地建设非房建类5G设施,建设单位应与相关土地使用权人签署租赁合同,不需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和其他审批手续。
  3.利用非公共设施或场地建设新设置或者附加在构筑物或建筑物上的5G设施,建设单位应征得产权方或其授权的管理方同意,不需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和其他审批手续。
  4.需开展房屋建设的5G设施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参照工程建设房建类项目审批,按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4个并联审批阶段办理手续。
  5.打包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规定,按“无线通讯”办理环评手续,可分区域分阶段统一打包向环境生态部门申报登记表备案。
  6.简化林地征占用手续。涉及林地的,以县域为单位统一打包申办5G设施建设林地征占用手续,在5G设施定位图与选址意见不一致且不涉及重要敏感区位的情况下,可以5G设施定位图作为报批项目红线(提供规划部门盖章的规划图及设计单位、铁塔公司盖章的定位图),县级林业部门审查意见应有相应的内容。
  7.5G设施建设豁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节能评估、地质灾害评价等手续。
  8.5G设施建设及其供电、光缆配套设施项目和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项目不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
(四)优化5G设施建设涉及道路或绿地占用审批流程
由建设单位按区域整体分类(如占用道路类、绿地类、杆塔类等)统一申报[需附具体基站(设施)清单]和统筹现场勘察。由城市管理(或交通、公路)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一窗受理、联合勘察、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理、统一送达”机制,梳理和建立“一张表单”申请、“一套材料”办理。涉及多部门的以联合会签意见作为实施5G设施建设审批的依据。
1.占用道路类、绿地类的,由城市管理(或交通、公路)部门牵头会同涉及部门实行联合办理。
  2.在原2G、3G、4G站点旁增加5G机柜和立杆的,由铁塔龙岩分公司向城市管理(或交通、公路、水利)部门一家直接申办即可,事后补交专项规划。
  3.新增5G基站的应纳入专项规划,由城市管理(或交通、公路、水利)部门牵头会同自然资源等涉及部门实行联合办理。
  4.涉及破路的,按管线工程挖掘道路“一站式”联合办理规定处理。未移交城市管理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按《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区道路占用挖掘审批监管办法的通知》(龙建综〔2017〕105号)要求,由城市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市政维护部门、建设单位等实行联合办理。
  5.涉及路灯杆、监控杆、电力杆等资源的,按照“一杆多用、多杆合一”的要求,铁塔公司按照专项规划布点要求向杆桅产权单位提交公共资源共享申请,公共资源共享按逾期默认制处理。
  (五)简化用电办理手续
建立5G基站及机房等配套设施用电报装快速审批机制。加快新建引入、用电改造、用电增容、验收等用电业扩报装业务办理,提供“一证办电”“网上办电”等便捷服务,确保各环节快速审批、快速实施,保障设施正常用电需求。
  1.建设单位可凭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凭证进行电力报装。
  2.对5G基站用电的新建、改造、增容等重点施工内容,铁塔龙岩分公司要提供5G基站建设计划清单,各级供电公司积极参与5G基站选址规划,统筹考虑做好全市5G基站用电规划及综合能效管理,保障基站节能高效用电及安全运行。
  3. 公变区域基站全部采用直供电;专变红线内,新建公共建筑预留通信基站专用供电设施。
  4.分批将产权清晰、转供电主体自愿移交改造、不存在纠纷等具备条件的存量转供电基站按“一户一表”改造为直供电。对于存量非直供电基站增容存在困难的,供电企业要支持现场具备客观物理条件的项目单独装表;对不具备直供条件的,供电企业要支持通信建设单位指导非直供电主体合理安全用电,做好三方沟通工作,转供电单位收取的电价,不得高于政府有权部门制定的电价标准。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进一步支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解读
文章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时间:2020-06-25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5G(第五代移动通信)作为新基建的龙头,被认为是新一轮科技产业革命的制高点,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特点,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未来竞争优势的重要引擎,将对未来产业发展和人们生活带来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国对5G建设高度重视,今年以来中央进行密集部署,全国5G建设进入了加速期。

  从我省情况看,去年9月省数字办印发了《福建省加快5G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今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全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5G网络建设,今年4月召开专题会议对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进行专门部署,5月份研究相关扶持政策,6月初市政府办印发了进一步支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十条措施》是助推器,将有力推动我市5G网络和相关产业加快发展。

 二、主要举措

  (一)开放公共资源。加大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开放力度,明确了开放的场景、场所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5G基站建设、运行、维护过程中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支持推进资源双向开放共享;各领域公共资源开放工作实行清单制管理, 由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推进。

  (二)推进资源共享。统筹推进5G基础设施建设,实行集约化建设和共建共享。整合各类杆塔资源,支持“一杆多用”;新建、改建道路统一规划和建设智慧杆,支持按需将现有道路各类杆塔改造为智慧杆。将5G网络建设列入投资工程包,抓好组织实施。

  (三)简化审批流程。配套制定了简化优化5G网络设施建设审批服务具体措施,公共资源共享实行逾期默认制,建立“一窗受理、联合勘察、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理、统一送达”机制,实行“一张表单”申请、“一套材料”办理,提高5G办件审批效率。

  (四)加强要素保障。一是加强用电保障,对符合公变低压直供条件的5G基站及机房等配套设施,由转供电改直供电,按照目录电价缴纳电费。二是加强用地保障,对新建基站或需开展房建的5G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征迁基站、线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补偿,按专项规划进行新站选址和建设;对用地面积小、需多点分布的基站及附属设施等,采取配建方式建设。

  (五)推进创新应用。主要推进5G在工业互联网、智慧教育、远程医疗、智慧旅游、车联网、智慧政务等领域的融合创新应用。总结上杭开展市政杆塔与5G网络运营融合的试点经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六)培育5G产业。积极推进5G智能传感器、光通信设备等产品的开发,加快推进产品产业化;推动设立智慧杆产业联盟,打造一批5G技术创新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产品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