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十七条措施的通知【全文废止】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十七条措施的通知【全文废止】
莆政办〔2018〕15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2月31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莆政综〔2020〕10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十七条措施的通知》 (
闽政办〔2018〕7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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