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办法的通知
龙政办〔2020〕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各有关单位,各驻岩银行业金融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龙岩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经济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优化金融服务,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促进作用,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在龙岩中心城区设有分支机构且正式开业2年(含)以上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和政策性银行。
二、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分为基础项、加分项、扣分项三大项。
(一)基础项(分值500分)
1. 存款增长,40分。(1)以11月末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同比增量最高的银行得20分,并以其所占份额为基数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依此计算各行得分;(2)以11月末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同比增幅最高的银行得20分,并以其所占份额为基数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依此计算各行得分。两项相加计算各行得分。
2. 贷款总量,分值60分。高于或等于各行年度本外币各项贷款季均余额平均值的银行得满分,低于平均值的以其所占平均值份额计算各行得分。
3. 贷款增量,分值80分。以年度本外币各项贷款季均余额比上年季均余额增量最高的银行为满分,并以其所占份额为基数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依此计算各行得分。
4. 贷款增幅,分值60分。以11月末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同比增幅最高的银行得满分,并以其所占份额为基数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依此计算各行得分。
5. 存贷比,分值40分。以年度季均存贷比最高的银行为满分,并以此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依此计算各行得分。
6. 实体经济贷款(包括人行行业贷款表中:农、林、牧、渔,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贷款余额总和),分值60分。以年度实体经济贷款季均余额占比最高的银行为满分,并以其所占份额为基数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依此计算各行得分。
7. 重点项目贷款,分值20分。以年度重点项目贷款增量最高的银行满分,并以其所占份额为基数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依此计算各行得分。
8. 制造业贷款,分值40分。(1)以年度制造业贷款增量最高的银行为25分,并以其所占份额为基数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依此计算各行得分;(2)以年度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量占比最高为15分,并以其所占份额为基数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依此计算各行得分。两项相加计算各行得分。
9. 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分值40分。(1)以年度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最高的银行为25分,并以其所占份额为基数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依此计算各行得分;(2)以年度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幅最高的银行得15分,并以其所占份额为基数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依此计算各行得分。两项相加计算各行得分。
10. 普惠涉农贷款,分值30分。(1)以年度普惠涉农贷款增量最高的银行为15分,并以其所占份额为基数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依此计算各行得分;(2)以年度普惠涉农贷款增幅最高的银行得15分,并以其所占份额为基数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依此计算各行得分。两项相加计算各行得分。
11. 不良贷款控制,分值30分。(1)年末不良贷款率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银行,不扣分;(2)年末不良贷款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但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下降的银行,不扣分;(3)年末不良贷款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且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上升的,每高于全市不良贷款率0.1个百分点扣10分,扣完为止。
(二)加分项(分值100分)
由考评对象于考评年度次年1月底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考评小组认定后据实加分,单个加分项封顶10分,最高100分。
1. 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以年末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发放额最高的银行得10分,并以其所占份额为基数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
2. 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笔数或金额占到期贷款笔数或金额比例达到25%(含)以上,或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笔数或金额占比较上年末提高5%(含)以上,加10 分。
3. 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年度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占比较年初每提高0.1个百分点(含)加2分。
4. 小微企业首贷支持。以当年新增单户授信10万元以上首贷小微企业数量为标准,每新增10家加1分,封顶10分。
5. 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年末人民币贷款余额1500万元(含)以上加3分,4000万以上加5分,1亿元以上加10分。
6. 精准扶贫贷款。以年度精准扶贫贷款增幅最高的银行为10分,并以其所占份额为基数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依此计算各行得分。
7. 新增供应链融资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每新增一笔50 万元(含)以上供应链融资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加2分。
8. 当年新增知识产权(专利)质押。每新增一笔50万元(含)以上知识产权(专利)质押贷款加2分。
9. 设备抵押。每新增一笔100万元(含)以上设备抵押贷款加2分。
10. 企业银税合作贷款。年度发放企业银税合作贷款,每增加1000万元(含)以上加2分。
11. 签订政银担(或银担)风险共担协议。与融资担保机构签订政银担(或银担)风险共担合作协议,且明确银行分险20%(含)以上的,每分险合作500万元加0.25分。
12.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符合《
福建省科技厅 福建省金融办 福建省经信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方案(试行)》的通知
》 (
闽科财〔2018〕16号
)支持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每笔加2分。
13. 军民融合贷款。交易对象为经市委军民融合办认定为市级军民融合企业或军队采购网、军工集团入库的合规供应商,或取得军工“四证”之一的武器装备供应商。银行根据企业获得军队或军工集团订单发放贷款,每发放300万元(含)以上,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