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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宁政〔2019〕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福建省2019年度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宁委办发〔2019〕42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文〔2019〕87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及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传〔2019〕53号)的部署,对市政府规章3件,市政府、市政府办规范性文件382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专项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并适时进行修改的市政府、市政府办规范性文件10件,其中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的2件,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1件,未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7件(见附件1)。在本决定发布后,原起草单位要主动牵头,及时按照规范性文件修改程序完成修改。在修改期间,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相抵触的条款停止执行。

  二、予以废止或失效的市政府、市政府办规范性文件32件,其中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的5件,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0件,未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27件(见附件2)。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改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改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起草单位

文件名

文号

备注

1

市气象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2017〕9号

涉及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

2

市住建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九条意见

宁政〔2018〕16号

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

3

市住建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中心城市城建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宁政文〔2008〕486号

涉及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

4

市住建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的通知

宁政文〔2010〕164号


5

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对口援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政办〔2010〕289号


6

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规划技术指标应补缴有关规费的通知

宁政文〔2007〕65号


7

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收益收取暂行标准》的通知

宁政〔2004〕文73号


8

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蕉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宁政〔2017〕9号


9

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

宁政〔2018〕29号


10

市文旅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6〕290号




附件2

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单位

文件名

文号

备注

1

市住建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等五部门关于宁德市区混凝土搅拌站规划布点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08〕34号

涉及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

2

市住建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宁政〔2014〕7号

涉及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

3

市住建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宁政办〔2017〕127号


4

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容积率规划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政办〔2014〕96号

涉及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

5

市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宁德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政办〔2014〕203号

涉及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

6

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三旧”改造实施工作的意见

宁政〔2015〕12号


7

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禁止海域采砂临时用海范围选划方案的通知

宁政文〔2010〕430号


8

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海域采砂临时用海范围的通告

宁政文〔2010〕431号


9

市生态环境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宁政〔2015〕24号


10

市生态环境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环保局关于宁德中心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通知

宁政〔2005〕文325号


11

市生态环境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合成革产业转型升级清洁生产的意见

宁政办〔2014〕204号


12

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宁政办〔2015〕92号


13

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黄标车淘汰财政补贴办法的通知

宁政办〔2015〕198号


14

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通知

宁政〔2005〕文361号


15

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宁德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规定的通知

宁政〔2012〕8号


16

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引银入宁工程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宁政〔2013〕19号


17

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政〔2015〕22号


18

市海洋与渔业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官井洋大黄鱼繁殖保护区内阶段性限航的通告

宁政〔2017〕11号


19

市海洋与渔业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官井洋大黄鱼繁殖保护区内阶段性限航的通告

宁政〔2018〕10号


20

市海洋与渔业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官井洋大黄鱼繁殖保护区内阶段性限航的通告

宁政〔2019〕7号


21

市工信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宁政办〔2010〕209号


22

市工信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电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07〕185号


23

市工信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节能减排办关于宁德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办法及节能工作任务部门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宁政文〔2008〕206号


2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宁政〔2016〕16号


25

市水利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实施意见

宁政文〔2010〕429号


26

市水利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内河湖泊管理规定的通知

宁政办〔2013〕20号

涉及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

27

市体育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宁德市备战参赛福建省第十六届运动会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5〕110号


28

市体育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

宁政〔2012〕2号


29

市市场监管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

宁政文〔2008〕240号


30

市市场监管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的通告

宁政〔2014〕13号


31

市民政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政〔2015〕30号


32

市交通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全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7〕232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政策解读
索引号:ND00100-0101-2020-00001   文号:宁政〔2019〕18号
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15日
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宁政〔2019〕18号,以下简称《决定》),为便于各级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决定》,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营造我市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着力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与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工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开展了对涉及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影响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我市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

二、主要内容

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及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传〔2019〕53号)的部署,共对市政府规章3件,市政府、市政府办规范性文件382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专项清理。经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需继续有效并适时进行修改10件,其中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的2件,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1件,未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7件。予以废止或失效的32件,其中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的5件,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0件,未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2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