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月季(玫瑰)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三府〔2013〕8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三亚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等227件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三府〔2018〕3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8月13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等10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三府规〔2019〕5号)规定,1、建议征询部门意见后删除第十条。
2、第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采取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第四条 “对2013年以后(含2013年)”改为“对本办法实施以后”
4.第六条“对2013年以后”(含2013年)新建月季(玫瑰基地)5亩以上(含5亩)的基地设施……一次新给予每亩投资的30%扶持,每亩扶持最高补偿过1300元”改为“从2019年以后(含2019年)新建月季(玫瑰)基地5亩以上(含5亩)一次性给予基础设施每亩1300元扶持。”
5.第八条“对月季(玫瑰)种植企业解决当地农民(户籍为三亚市户口)就业给予奖励”改为“对月季(玫瑰)种植企业解决当地居民(户籍为三亚市户口)就业给予奖励”。
6.第九条“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月季(玫瑰)种植企业作为培训单位”改为“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培训单位”
任。”
USHUI.NET®提示:根据《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三亚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等6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三府规〔2021〕4号)规定,全文废止
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