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部分险种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部分险种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4〕73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4-06-07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部分险种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营〔2004〕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对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推出的下列保险期限超过一年、到期返还本利的人身保险险种所收取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1.友邦金阳年金保险
2.友邦守护神两全保险
3.友邦金泰年金保险
4.友邦金安年金保险
5.友邦金瑞年金保险
6.友邦丰盛十五年两全保险
7.友邦丰盛二十年两全保险
8.友邦丰盛二十五年两全保险
9.友邦丰盛五十周岁两全保险
10.友邦丰盛五十五周岁两全保险
11.友邦丰盛六十周岁两全保险
12.友邦丰盛六十五周岁两全保险
13.友邦如意宝五年期两全保险
14.友邦节节高分期给付两全保险(分红型)
15.友邦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