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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财农税[2005]11号

USHUI.NET®提示:2019年新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 ( 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请结合引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我们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严格按照此办法执行。

2005-6-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严格执行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政策,简化减免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依法应予减免的耕地占用税、契税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减免,实行申报制度。申报耕地占用税减免的纳税人应在用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