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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建办标〔2018〕2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 建办标函〔2019〕193号规定,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按照《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 财税〔2018〕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