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权属转移征收契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财农税字[2008]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公告2016年第1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