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新国税办〔2004〕129号 发文日期 2004年03月04日
USHUI.NET®提示:根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现行有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
》(国税函〔2004〕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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