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对克州对外贸易公司有关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对克州对外贸易公司有关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新国税函〔2002〕272号 发文日期 2002年05月15日

USHUI.NET®提示:根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现行有效

克州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克州对外贸易公司有关问题的请示》(柯国税发[2002]030号)收悉。
据反映,边贸企业在从国外购进货物时,未向国外企业直接支付货款,由此在专用发票的开具、抵扣时发生违反专用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对边贸企业的增值税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