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电子申报软件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3-09-11 内国税流字[2003]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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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保证金税工程的顺利运行,优化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金税工程二期的总体部署,自治区国税局决定在全区开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和“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软件”(以下简称企业端软件)的推行工作。现将推行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端软件的功能与作用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是为了实现
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款申报和缴纳信息的交叉比对,即“票税稽核”功能,以充分发挥金税工程二期的税控作用而研制开发的企业端应用软件。“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软件”是为了解决目前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扫描认证工作由税务部门承担而造成的滞留时间较长,企业反复排队现象,实现由纳税人根据各自的需求,自行安排时间,灵活机动地扫描其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并通过一定方式报送税务机关进行批量认证的应用软件。
二、推行工作的时间安排
企业端软件的推广应用是金税工程二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