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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执行过渡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执行过渡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内地税字[2010]97号 2010-4-20
USHUI.NET®提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5号规定,继续执行,有效期至2018-10-29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自2008年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以来,各地陆续反映对于已享受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而尚未执行到期的企业应如何执行过渡优惠政策的问题,现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如下:
  只有按照新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