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7.11.02 津地税所〔2007〕1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通讯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7号规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关于公布财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