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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国税办〔2009〕290号 发文日期 2009年05月14日

USHUI.NET®提示:根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7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2号规定,所转发上级文件全文废止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