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新国税函[2013]44号 2013-02-07
USHUI.NET®提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9号)规定,全文废止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为做好中央财政补贴收入
增值税政策的衔接工作,确保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
。以下简称《公告》)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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