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业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地税一[1996]20号 1996-03-07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一分局、省国税局外税分局:
新的营业税制实施以来,在各级税务机关和金融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金融业营业税的税款征收增长较快,多数征收单位管理比较规范,多数金融企业也能照章纳税,从而确保了金融业营业税的及时足额入库。但也有少数地方存在着纳税纪律松驰、征收管理不严的问题,尤其是去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079号文对金融业营业税征税规定作了调整以后,落实情况参差不齐。
目前,金融业营业税已经成为我省营业税中最大的税源,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金融行业也正处在转轨时期,各种金融性企业越来越多,搞好金融业的税收管理,不仅对今后的营业税征管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配合宏观调控,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促进我省经济健康发展,也有积极作用。为此,省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应对所管辖的各银行、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