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如何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如何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2000-09-13 桂地税函〔2000〕23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规定,全文废止
柳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
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印花如何加收滞纳金的请示》(柳地税报
〔2000〕72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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