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企事业单位转售水、电的有关税政问题的批复【部分条款废止】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企事业单位转售水、电的有关税政问题的批复【部分条款废止】
沪国税流〔2000〕19号 2000-02-18
USHUI.NET®提示:根据《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公告》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规定,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规定,第四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11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规定,第四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