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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9.01.14 辽地税个〔1999〕1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在征收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做法的通知 》 ( 辽地税个〔1999〕263号规定,自1999年11月1日起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