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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确认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确认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 2014-5-16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规定,全文废止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6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电信业(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
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