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文化建设事业费的通知【全文废止】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文化建设事业费的通知【全文废止】
2014-01-20 川国税函〔2014〕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9号)规定,第四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及《
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3]106号
)相关规定,现将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
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
增值税、
消费税和文化建设事业费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季申报纳税的
小规模纳税人范围
(一)年应征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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