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5-07-04 川国税发[2005]5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国税发〔2005〕79号
,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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