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保安从业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贯彻执行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保安从业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贯彻执行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5〕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2月10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九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0〕110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12月29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21〕6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二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地税局拟定了《全市保安从业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贯彻执行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月15日




全市保安从业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贯彻执行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处理意见

保安服务业是提供安全服务产品的特殊行业,社会影响大,产业关联度高,事关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近年来,我市保安服务业发展迅速,保安员总量已近12万人,为服务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治安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面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的新形势,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加强保安队伍建设、切实维护保安员社会保险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对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保安服务业整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前,我市保安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直按照下限标准核定,且部分保安从业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出于节约人力成本、或扩张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