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2002-03-28 云国税发[2002]5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云国税函〔2007〕574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饲料产品免征
增值税的管理,简化饲料产品检测和申报免税程序,减轻企业负担,支持我省饲料工业的发展,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结合省局
云国税发〔2001〕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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