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抵扣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抵扣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4.07.15 渝国税函〔2004〕42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六批)的公告》(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的税收征管,规范货物运输发票的使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4]5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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