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市实施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市实施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沪国税所一[2002]108号 2002-06-04
USHUI.NET®提示:根据《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10年度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直属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
》 (
国税发〔200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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