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非法携带发票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非法携带发票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1999-12-30 皖国税函[1999]33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黄山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黄山区乌石粮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否非法携带发票问题的请示》(黄国税发[1999]1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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