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0.03.21 皖地税〔2000〕5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失效以及部分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和涉税文件目录的通知》 ( 皖地税[2007]66号)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皖地税函〔2012〕23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国税发〔200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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