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提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提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9-12-15 皖国税函[1999]31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提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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