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报送问题的公告
》 (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
)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8.6.15)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规定,全文废止
到底是废止还是继续,小编也无语了。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
,以下简称总局
32号
公告
)及其他现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规定,现将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3年9月1日(税款申报期)起,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包括营改增前的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均应按总局
32号
公告
和本公告有关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二、根据总局
32号
公告
规定,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为纳税人必须报送资料,具体为: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确定应税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情况不需填写。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6.《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确定应税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其他情况不需填写。
上述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表样和填写说明详见总局
32号
公告
。
三、根据总局
32号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