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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皖地税〔2004〕48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皖地税函〔2012〕230号规定,省局转发意见中涉及“代开发票名称、代开金额500元以下不填表”内容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