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科研单位技术性收入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科研单位技术性收入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1997-01-31 皖地税政一字[1997]06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皖地税函〔2012〕230号)规定,全文废止
安徽省科学技术委员会:
你委《关于执行中若干问题的函》(科办字[1996]7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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